马倩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延长团城山地区土地政策”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团城山地区土地收益分配政策执行情况:1、根据市政府2015年80号专题会议纪要精神,2017年我局将团城山地区已出让两宗地(恒大项目和碧桂园项目)的净收益和五项计提资金全部拨付下陆区,共计22540.69万元。2、2018年我局将团城山地区已出让三宗地(中都项目、居然之家项目、嘉泰项目)土地净收益按照一事一议的原则报市政府,经市政府批示后,拨付下陆区净收益共计18507.03万元。3、2019年为了解决下陆区因团城山地区移交的债务,我局按照市政府主要领导的要求,对团城山地区的债权债务情况进行了全面审核,向市政府提交了报告,并提出了土地收益分配意见,市政府主要领导批示同意我局提出的意见,即从2019年9月1日起三年内,团城山地区出让土地(退城入园的工业土地除外)的五项计提市级调控留存,净收益全部拨付下陆区用于偿还团城山地区移交债务。三年后,团城山地区土地出让收益分配政策执行全市统一政策。2019年政策执行至今,团城山地区共出让地块13宗,拨付土地出让净收益共计52006.49万元。综上,我局已拨付下陆区团城山地区地块五项计提和净收益共计93054.21万元,用于偿还团城山地区移交债务。
鉴于我局从团城山土地收入中已拨付93054.21万元用于偿还团城山地区移交债务,为保持全市土地收益分配政策的统一性,团城山地区地块净收益全额返还下陆区的政策到期后恢复全市统一政策,不再延期。
感谢您对财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分管领导:黄明葵联系电话:6217556
经 办 人:胡苾瑶联系电话:6227535
2023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