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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石市财政局对第十五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24号建议的答复

来源:黄石市财政局    时间:2023-05-04 15:13

王武德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重新制定房产契税分配比例政策”的建议已收悉。根据您提出的建议,市财政认真研究,提出了新的契税分配方案,并于4月28日报请市政府同意。具体方案如下。

一是契税入库级次不变。市区契税由税务局统一征缴并缴入市直金库,每年年终由市财政按契税分配政策,计算各城区及开发区应分配的契税收入并纳入年终财政结算办理。

二是土地契税政策不变。市级企业缴纳土地契税属市直收入,各城区及开发区地块的土地契税属各城区及开发区收入。

三是房屋契税按年分配。在保障市直原比例29.36%不变的情况下,房屋契税实行动态调整,将剩余比例70.64%按每年各城区实际征收的房屋契税,确定各城区及开发区房屋契税收入。

感谢您(或您们)对财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分管领导:胡波联系电话:6220086

经 办 人:陈幼平联系电话:6233689

黄石市财政局

2023年5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