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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石市财政局对第十四届人大六次会议第125号建议的答复

来源:黄石市财政局    时间:2021-09-22 10:53

王毅敏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落实团城山地区移交协议两项政策的建议”的议案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一、事务移交与财力划转政策建议的回复

团城山地区移交协议于2015年12月签订,2016年正式实行,其财力划转政策过渡期为5年,2020年为过渡期最后一年,协议未明确过渡期结束后的政策。

(一)团城山基数划转政策

协议明确“团城山地区的地方财政收入,每年按照‘基数+增长’的比例划转开发区,收入基数按照2013、2014、2015年三年完成的地方公共财政收入平均数确定;每年增长的部分以下陆区当年地方公共财政收入的实际增幅确定,设置五年过渡期”。最终经过市审计局和市财政局核定,团城山地区划转收入基数为38460万元,支出基数为6000万元。

(二)团城山划转政策执行情况

2016年-2020年5年期间,下陆区团城山实际划转财力分别为23728万元、41192万元(补2016年“保基数”差额8732万元)、32460万元、32460万元、32460万元,合计162300万元。

(三)市财政局组织协调结果

根据2021年8月30日,黄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铁山区现场办公会议纪要精神,市财政局本着“重新核定、利益共享、动态调整”的原则,比照2019年度团城山、花湖地区财政收支情况,明确2021年按重新核定财力划转基数的70%比例给予开发区·铁山区,2022年按重新核定财力划转基数的50%比例给予开发区·铁山区。目前,市政府已安排市税务局、市审计局对2019年团城山花湖区域财政收入、支出情况开展审计核定工作,市财政局将按市税务局、市审计局核定的收入、支出基数,确定财力划转基数,报市政府审定后执行。

二、还建安置与土地收益平衡政策建议的回复

(一)团城山地区土地收益分配政策执行情况

1、根据市政府2015年80号专题会议纪要精神,2017年我局将团城山地区已出让两宗地(恒大项目和碧桂园项目)的净收益和五项计提资金全部拨付下陆区,共计22540.69万元。

2、根据市政府领导意见,从2018年开始,下陆区除恒大和碧桂园已经摘取的两个地块外,团城山地区其他地块停止执行2015年80号专题会议纪要相关政策。2018年我局将团城山地区已出让三宗地(中都项目、居然之家项目、嘉泰项目)土地净收益按照一事一议的原则报市政府,经市政府批示后,拨付下陆区净收益共计18505.94万元。

3、2019年为了解决下陆区因团城山地区移交的债务,我局按照市政府主要领导的要求,对团城山地区的债权债务情况进行了全面审核,向市政府提交了报告,并提出了土地收益分配意见,市政府主要领导批示同意我局提出的意见,即从2019年9月1日起三年内,团城山地区出让土地(退城入园的工业土地除外)的五项计提市级调控留存,净收益全部拨付下陆区用于偿还团城山地区移交债务。三年后,团城山地区土地出让收益分配政策执行全市统一政策。政策执行至今,团城山地区共出让地块6宗。除1宗地块土地出让金未缴清外,我局已将其余5宗地块净收益全部拨付下陆区,共计48865.91万元。

综上,我局已拨付下陆区团城山地块五项计提和净收益共计89912.54万元,用于偿还团城山地区移交债务。

(二)建议

目前团城山地区执行的政策,2022年9月1日到期,到期后团城山地区将执行全市统一政策。目前团城山地区还有12宗地未挂牌出让,建议下陆区加快土地征收拆迁等前期工作,尽快完成地块挂牌出让。

感谢您对财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分管领导:胡  波    联系电话:0714-62208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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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9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