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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拨付2023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贴息)的通知

来源:黄石市财政局    时间:2023-10-09 15:16

财政局:

根据省财政厅《关于拨付2023年中央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鄂财农发[2023]42号)和《关于拨付2023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贴息)的通知》(鄂财农发[2023]52号)文件要求,为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现拨付你区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设施农业)   万元,请列入2023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1100252农林水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科目和“213农林水支出”科目。

拨付你区2023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贴息)   万元。该项资金纳入直达资金管理。请列入2023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1100231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转移支付收入”科目和“21305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支出科目,上述资金均通过2023年市与区财政年终结算办理。

请区财政部门严格落实直达资金管理要求,加快资金支付进度,尽快将贴息资金兑付到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切实加强资金监管和绩效考评,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2023年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贴息分配表

黄石市财政局

2023年10月9日

附件:

2023年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贴息分配表

单位:万元

序号

单位

合计

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设施农业)

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贴息)

备注

1

黄石港区

390


390


2

开发区·铁山区

72

3

69


3

合计

462

3

4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