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办公室:
秘书四科转来的《关于请求解决革命老区振兴发展专项资金的报告》文件处理单已收悉。我单位经研究,提出如下意见:
一是市财政局将根据市领导批示意见在市级衔接推进乡村振兴专项资金中切块80万元用于我市革命老区脱贫攻坚成果巩固和推进乡村振兴发展。
二是切块的80万元建议市老促会以项目的形式向市扶贫办申报备案。
三是建议市老促会严格按照《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和后期出台的省、市级衔接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用好资金,加强资金的使用管理,提升资金使用效益。市财政局也将对资金进行监管并开展绩效评价。
特此函复。
黄石市财政局
2021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