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黄石市财政局按照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会议精神,围绕中央、省和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在深入推进法治财政建设的同时,不断优化创建法治营商环境,严格依法行政、依法理财,为推进黄石市高质量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
一、法治工作落实情况
(一)强化法治工作责任意识。一是主要负责人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讨论并协调解决法治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对法治建设和财政业务工作同步研究部署、同步实施推进和同步督促落实。二是制定了黄石财政第八个五年规划、市财政局2022年度普法责任清单、法治文化活动计划和法治学习宣传建设工作要点。并下达了法治宣传信息任务,细化量化法治建设工作任务,对全年法治建设工作进行指引和统筹。将加强法治建设纳入全局量质化目标考核责任,局主要负责人与各科室负责人签订目标书,实现目标化、责任化、项目化。
(二)建立法治学习常态化机制。一是开展法制学习例会制度。将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部署、党纪党规、宪法、民法典、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长江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列入局党组班子和全局干部全年学习计划,在局长碰头会例会上组织学习,形成领导带头学、全局干部共同学的常态化学习例会制度,全年共开展党组班子学法二十七余次。二是完善法治学习长效机制。采取支部集中学,专题培训学、专家授课学等不同形式,开展不同法律法规的学习培训活动,如:请法律顾问律师为全局干部职工开展行政处罚法专题讲座等。同时依托每月省、市法治宣传学习的重点和视频内容,组织相关科室进行专项学习。并将党的二十大学习报告和各项新发布、修改的法律法规及时地纳入每月的支部主题党日学习内容中,实现干部学法用法全覆盖,进一步提高财政干部的法治思维及依法行政能力。
(三)创建法治宣传特色亮点。一是以参评促宣传。1月份我局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中的“无申请兑现”改革、政“采”贷都参选了2021年度黄石市优化营商环境“十佳”案例的评选,着重宣传无申请兑现改革和政府采购法在我市创建法治营商环境工作上所发挥的积极作用,经过100家企业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等综合评分,《推行惠企政策“无申请兑现”》入选了“十佳”案例;二是以竞赛促宣传。利用财政部组织的“政府采购法颁布二十周年”知识竞赛活动契机,组织全市2万人参加了有奖知识竞答,使政府采购法的宣传面实现了预算单位、代理机构和评审专家全覆盖,同时采取了专班指导答题、专题研学答题、指导解惑答题等措施,将政府采购宣传做到实处。三是以活动促宣传。积极参加全国财政部组织的法治动漫微视频活动,制作了《心存侥幸滩险途,以身试法尝苦果》动漫微视频,将政府采购法以新的形式来进行宣传。
(四)全面落实法治营商环境。2022年,中央、省政府及市政府先后下发了8个惠企政策文件,共计403条,并强调以钉钉子精神抓好各项政策措施的贯彻落实。涉及财政部门落实的政策共计94项,其中:牵头54项。市财政局高度重视惠企政策的落实,成立了工作专班,由局主要领导亲自挂帅,分管领导具体负责,高位推动,确保工作推进有力,责任落实到位。明确牵头科室,逐一研究、细化、分解工作任务,将工作任务落实到具体责任科室。同时建立完善了确保政策落实的相关机制,按期进行政策执行的问题归集,专题研究,专门部署,按时间节点扎实推进工作。一是定期上报机制。定期汇总收集政策落实进展情况,每周一由专班汇总上报;二是定期通报制度。对无法按时完成或受市营商办通报的工作任务,追责相关责任科室;三是任务销号机制。建立任务台账,进行动态管理,强化督办,每项工作任务只有实行了销号,工作任务才算完成。
(五)充分发挥法治保障作用。一是充实法律顾问力量。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聘请元初律师事务所2名律师为法律顾问,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法治审核中的作用,对重大决策、重大财政管理行为、法律事务提供法律意见,全年共审查各类文件合同、提供法律咨询、开展法治讲座等各类工作四十余件次。二是开展税法调研评估。通过联合税务局开展了地方性企业的资源综合利用增值税、消费税关税、留抵退税等税法调研工作,向省厅报送了减税降费效应评估报告、组合式税费效应调研报告和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效应调研报告等,充分地发挥了税法对地方税收的调节保障作用。
(六)扎实推进依法行政行为。我局把做好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工作作为推进依法行政行为的重要举措。一是完善组织机制。主要负责人为我局行政合法性审核工作第一责任人,局办公室作为全局规范性文件发文环节前置审查部门,法规科作为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的审核部门,确保合法性审核工作有人抓、有人干。二是严格制度落实。依据出台的《黄石市财政局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要求,坚持程序的独立性和程序正当的原则,明确规范性文件在制定、发布、报备、清理等各环节的管理,保证了合法性审查工作的规范化和效率。三是双控审查内容。在今年起草出台的《黄石市政府采购行政处罚“三张清单”》、《关于做好对承租非国有房屋的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帮扶工作的实施方案》等规范性文件时,我局严格把控是否超越法定权限、是否违反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和国家政策的规定、是否履行相关法定程序、是否有违法违规减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或者增加其义务的情形等内容。对有争议性的条款内容,提请市司法局给予专业性的指导,同时除科室给予合法性审核外,还让法律顾问出具法律审核意见,实现“双审核、双防范”。
二、存在的问题
推进依法行政、依法理财,服务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依法治省、全面依法治市工作大局,促进法治政府建设,是一项事关全局和长远发展的系统工程。我局在法治建设方面虽然做了大量工作,但和法治建设的高标准相比还有一定距离,如:一是法治学习的研究不深入、不系统,导致成效不明显。主要表现在一部分人日常依法行政的思维意识比较薄弱,主动参与法治学习的积极性比较欠缺;二是法治宣传的形式创新不够、亮点不够。主要表现在停留于杂志报刊上的宣传多,开展多形式如以案释法的宣传方式少。
三、2023年工作计划
2023年,黄石市财政局将根据习总书记在二十大报告中提出的“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的精神,黄石市全面依法治市工作要求,着力抓好以下六项工作。
(一)抓好法治宣传学习。组织实施好“八五”普法,深入开展财政法治宣传,创新宣传的方式方法,精选宣传内容,提高财政法律法规知晓度、理解度、掌握度,特别是切实抓好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的学习宣传。
(二)督办法治学习成果。认真组织干部职工开展法治学习,落实“无纸化”学法用法,进一步创新学法方式、丰富学法内容,实现领导干部学法常态化,提高干部职工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
(三)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按照司法局的安排,继续组织做好我局干部职工执法证的学习、培训、考试、下发证件的工作,完善执法依据和规范执法行为。
(四)完善行政执法程序。完善法律顾问工作制度,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为依法行政、依法理财提供专业法律保障。加强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和规范性文件审核、备案、管理工作,促进我局重大决策、政策制定更加科学规范。
(五)优化法治营商环境。继续开展营商环境法治建设,优化法治营商环境,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审查、备案、清理等工作。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规范政府采购领域的市场行为,同时整合优化多项政策措施,全方位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推进我市高质量发展。
(六)推进税制调研评估。认真做好我市半年度、年度减税降费实施效应评估工作,为国家、省税制改革提供好决策依据。为促进企业发展做好调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