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振全市民营企业发展信心,帮助民营企业解决实际问题,市人社局近日出台了《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六条措施》(以下简称“《措施》”),在促进全市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中出实招、办实事。
针对当前我市民营企业招工难、培训少、社保负担重等问题,市人社局在深入开发区民营企业调研座谈基础上,量身定制了高含金量、更具突破性的《措施》。《措施》从招工引才、技能培训、创业创新、社保降费等方面进一步梳理了人社领域扶持民营企业发展的具体政策措施,预计投入资金5000万元,送出25项惠企“大礼包”,每年为我市民营企业减负1.5亿元。
每年为民营企业招工2万人以上
引进各类实用人才3000人以上
民营企业要想做大做强,人力资源是发展基础。《措施》中用了三条举措帮扶民营企业提升人力资源供给数量和质量。
在解决民营企业招工难问题上,《措施》提出要大力实施“新黄石人”计划,实施“春风行动”、专项招聘、网络招聘、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站)、重点产业用工联盟、“以工带工”等线上线下招工措施,每年为民营企业招工2万人以上;对民营企业吸纳就业、购买招工服务等给予3种补贴支持,进一步降低企业招工成本。
为帮助民营企业职工提升技能素质,《措施》对民营企业职工开展岗前培训、在岗培训、岗位技能提升培训给予3种补贴支持,将技能提升补贴申领条件由过去参加失业保险3年以上放宽至1年以上,给予民营企业最高3万元的校企合作培训补贴。
为满足民营企业人才需求,《措施》提出每季度发布我市重点民营企业急需紧缺和高层次人才需求目录,发布人才需求目录、外出招聘、柔性引才等措施,每年帮扶民营企业引进各类实用人才3000人以上。开通民营企业职称评审“直通车”,企业生产经营管理人才可直接推荐评审高级经济师,获职业资格证书的专业技术人员可直接评定或晋升相应职称,每年为民营企业开展中初级职称评审5000人以上。
鼓励企业自主开展技能人才评价,每年为民营企业开展职业技能鉴定4000人以上。
全力推动民营企业创业创新
解决民营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要激发和保护企业家精神,鼓励更多社会主体投身创新创业。而民营企业正成为推动科技创新和转型升级的重要力量。按照今年9月国务院关于推动创新创业高质量发展打造“双创”升级版的政策规定,《措施》在创业创新政策上重点向民营企业、小微企业倾斜。对民营企业建设“双创”平台给予补贴,对民营企业新建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给予20万元补助;给予小微企业最高20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并同时享受财政贴息,解决初创企业融资难问题。
着力降低民营企业人工成本
预计每年为民企减负1.5亿元
《措施》还突出社保降费,降低人工成本。自2015年以来,黄石先后下调失业保险费率2%、生育保险费率0.2%、工伤保险平均费率0.5%、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单位缴费费率1%,每年减征社保费超过1亿元。《措施》根据11月2日国务院常务会议精神,继续延长阶段性降低社保费率政策执行期限,不对民营企业历史欠费进行集中清缴,确保民营企业总体社保缴费负担有实质性下降。推进民营企业劳动保障诚信体系建设,对诚信记录好的民营企业减免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继续发放稳岗补贴、社保补贴。通过以上“两减两增”措施,预计每年为民营企业减负1.5亿元。
设立民营企业联络服务机构
全力当好民营企业“店小二”
设立市人社局服务民营企业和商会发展联络办公室,收集民营企业意见诉求,及时办理和反馈结果,做到联企走访全覆盖、化解问题全天候、跟踪服务全过程、政策落实全方位。深入开展“百名人社干部进百企”等问需求、解难题、优服务系列“三百”活动,全面全域全程为民营企业排忧解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