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市财政局紧抓全过程绩效管理链条,突出关键环节和重点领域的绩效管理,平稳有效地完成了全年绩效管理工作任务。
一是着力提升绩效评价质量。以部门自评和财政评价相结合的方式,实现了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评价全覆盖,并对上年度14个市直重点项目实施财政评价,财政评价资金规模达14.6亿元;首次开展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整体评价,基本实现了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对四本预算的全覆盖;将政府债券资金项目纳入重点项目绩效评价,通过将政府债券资金项目纳入绩效评价,为加强债券资金项目监控、优化地方债发行管理提供相关依据,推进地方政府债券资金使用效益提升。强化重点绩效评价结果应用,督促项目单位落实评价结果整改反馈主体责任,不断改善管理和完善政策;落实重点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挂钩机制,对绩效评价结果较差的,适当减少项目主管单位下年度预算。
二是扎实开展事前绩效评估。将绩效管理关口前移,组织对50万元以上新增项目开展了事前绩效评估,要求主管部门和财政业务科室对立项必要性、投入经济性、绩效目标合理性、实施方案可行性等进行事前评估并提出审核意见,将评估结果作为新增预算项目纳入项目库的必备条件。2024年对拟纳入2025年部门预算的14个新增项目开展事前绩效评估,经财政审核,并结合部分项目的投资评审结果,实现了12.2%的审减率。
三是实现绩效目标评审全覆盖。2025年项目绩效目标评审,真正实现了四本预算全覆盖,除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项目外,将政府性基金中的土地基金、配套费、污水处理费,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中的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及改革成本支出、国资企业监管支出、创业贷款贴息(含四补机制),社保基金中的三项市级社保基金支出,全部纳入绩效目标评审范围。
四是做实事中绩效监控在项目实施和预算执行过程中,组织预算部门开展日常绩效跟踪运行监控,要求所有市直预算单位报送监控信息,对监控发现绩效目标实现进度较差以及绩效目标偏差较大的,进行预警提醒,强化各预算部门支出责任。
五是做好绩效信息公开。2024年度市本级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与部门们预算同步公开,2023年度市本级部门项目绩效自评情况和财政重点评价结果均与部门决算信息同步进行了公开。
2025年市级财政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主要从以下方面加强。
一是强化制度建设规范流程。以制度建设为引领,通过构建“6+N”预算绩效管理制度体系,来定流程、促规范、提质量,即事前评估、绩效目标、事中监控、事后评价、结果应用、第三方参与绩效管理等6项管理办法,及多个具体工作规程和专项管理办法,建立和完善内部职责分工细化体系,打造科学规范的工作流程。
二是加快完善事前评估机制。做到事前评估与部门预算编制同步启动,充分运用一体化系统,合理规划工作流程,规范评估结果审核,真正做到事前评估结果作为项目入库和申请预算的必备条件。
三是推进建立绩效指标体系。参照中央和省级绩效指标库,依托以往年度绩效目标评审和重点绩效评价的成果,逐步构建“共性+专项+部门”的市级绩效指标体系。
四是着力提升绩效评价质量。督导部门单位进一步做实、做细项目自评及部门整体绩效评价,并开展部门单位自评的再评审;优化重点评价项目的筛选,提升绩效评价质量;深入推进结果应用与预算安排的实质性挂钩。对2024年度23个市级重点项目委托第三方机构实施财政重点绩效评价,重点评价资金总量20亿元,评价类型增加了部门整体评价、政府性基金预算、政府购买服务项目、下级政府财政运行情况综合绩效评价4种,其中部门整体评价和政府购买服务项目评价为首次开展。
五是切实强化宣传培训效果。积极开展绩效管理业务培训,主动加强财政部门自身的绩效管理学习,同时着力提升市直部门单位及下级财政绩效管理质量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