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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人大财经委关于2024年市级财政预算草案的初步审查意见》研究整改情况的报告

来源:黄石市财政局    时间:2024-02-04 20:29

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市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

你委对2024年市级财政预算草案进行初步审查,形成了《关于2024年市级财政预算草案的初步审查意见》。市财政局高度重视,根据审查的意见,逐项进行了认真研究,并结合财政工作提出了整改措施,现将有关处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财政预算草案部分问题的整改

(一)部分预算收入编制依据不具体不充分问题的整改措施。

一是关于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测算依据不够充分问题。市财政已按要求对一般公共预算非税收入测算说明进行补充,按照非税收入分类,对专项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没收入、国有资源有偿使用收入、政府性住房基金收入和其他收入的预计完成数和增减变化原因进行了详细说明;同时,对2023年非税收入超预算数较多情况进行了补充说明,2023年非税收入增幅较大的原因是财政部门千方百计加大非税收入征收力度,保住财政收入增量,抓住市政府“五个一百亿”工程机遇,大力盘活利用国有资源资产,大力清缴历史欠费,补缴停车泊位费、公共空间广告设置权、新能源充电桩等特许经营权及其他国有资产收入共计10.96亿元,成为今年财政收入增长的重要“支柱”。

二是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来源不具体,缺乏依据的问题。已与配套费代收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沟通,补充了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增长幅度大的原因说明。2024年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预算收入5000万元,同比增长66.67%,主要原因是2024年我市有多个房地产开发项目开工建设,预计2024年配套费收入较上年增加2000-3000万元。

(二)少数公共项目预算编制不合理问题的整改措施。

一是个别项目缺乏编制依据问题。对于2024年预算草案中的公共项目科创基金2000万元、产业母基金2000万元,市财政已联系相关主管部门补充了编制依据:根据市政府2023年第33次会议纪要《关于市国资公司资金管理和产业基金运作专题会议纪要》,要求组建我市产业母基金和科创基金。

二是个别刚性支出预算明显偏低问题。此问题主要针对预算草案中编制的有轨电车运营亏损补贴资金2000万元提出,市财政结合本级可用财力状况对有轨电车亏损给予部分差额补贴,有轨电车运营系经营行为,自负盈亏,其运营亏损除通过财政补贴方式弥补之外,主要需通过相关主管部门和运营单位认真分析原因,提出政策建议。

三是政府性基金项目支出内容不具体问题。此问题主要是针对从土地收入计提的用于农业农村的支出没有明细支出内容提出。由于土地出让受房地产市场影响较大,目前列出的地块能否成交情况不确定,摘牌单位不确定,因此安排2024年土地出让支出时我们根据国家相关政策,乡村振兴资金应不少于土地出让收入的7%,今年土地预算收入24亿元,应计提乡村振兴资金1.68亿元,已将乡村振兴资金安排到4个具体的土地支出科目,以确保土地成本性支出,足额计提六项资金等要求,具体使用计划和明细支出内容需结合土地收入实际情况在预算执行中按程序予以明确。

四是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部分支出不具体的问题。已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报说明中对新增支出进行原因说明。

其它解决历史遗留问题支出新增1000万元,是用于解决湖北省黄石煤炭矿务局职工家属区供水分离改造的历史遗留问题。湖北省黄石煤炭矿务局为市属国有独资企业,自2004年改制以来,“三供一业”改造移交工作因资金筹集困难一直没有完成,该企业职工家属区供水分离改造工作一直未启动,目前该企业仍有5510户未进行供水分离改造,供水质量日渐下降,职工群众水改意愿日益强烈。按照2023年郄英才书记在调研源建三村危旧改项目现场会安排和王玲副市长召开危旧改工作专题会议要求,市国资委组织市自来水有关单位测算,该企业5510户水改费用由2017年预算的5732.8万元,降至1000万元(实际费用据实结算)。为此,在编制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时,市国资委申报了其他解决历史遗留问题支出项目1000万元。

其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中的国资国企监管支出新增105万元为外部董事费用,根据《黄石市出资企业外部董事管理办法(试行)》(市委常委会2022年第14次会议纪要通过)相关规定,兼职外部董事的工作补贴由市政府国资委核发,列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因此,2024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中安排外部董事费用。

(三)盘活预算资金的部分政策缺乏可操作性问题的整改措施。该问题主要针对进一步压减财政支出、盘活预算资金的五条措施中,加强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编制挂钩这条措施提出。市财政将通过以下方式提高政策可操作性,加强绩效评价结果运用,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一是加强对第三方机构提升评价报告质量的督导,确保纳入年度重点绩效评价的项目评价报告的公平性、权威性及科学性;二是对于财政部门纳入年度重点绩效评价的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结果,在当年调整预算中进行运用,对评价结果为“中”的压减10%,为“差”的压减20%;三是对项目执行进行监控,严格按项目进度下达项目指标,对使用进度慢的项目的资金余额进行严格控制,如果项目在重点绩效评价中被评为“中”或“差”,则及时调减项目余额。

二、部门预算草案部分的问题的整改

(一)少数单位落实过“紧日子”要求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措施。

一是市住建局“三公”经费预算41万元,较上年增加27.5万元。原因是2023年市住建局和市房产局为两家独立预算单位,自2024年起市房产局预算并入市住建局预算中,因此2024年市住建局“三公”经费预算包含了原市房产局经费,“三公”经费总数与上年同口径比较略有下降。

二是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三公”经费预算42万元,较上年增加7万元。市自规局已补充了说明,主要是公务接待费增加3万元,出国经费增加4万:2020年该局公务接待费预算12万元、2021年10万元,2022-2023年因疫情影响调减到5万元,考虑到2024年疫情影响基本消除,自然资源系统工作任务更加繁重,中央和省级自然资源部门领导来黄指导督办工作较多,环保督查、土地督查、卫片督查等自然资源领域专项督查也较频繁,公务接待较疫情年份将有所增长;该局2022-2023年出国经费预算均为6万元,因疫情等原因实际未发生支出,考虑到2024年疫情等影响基本消除,经与省自然资源厅对接,2024年安排我市1个出国名额,按初拟行程测算需经费10万元左右,因此将出国经费预算提高到10万元。

三是市驻沪联络处和市国乒基地2024年度公务用车运行费均超出标准。两家单位均已完成整改,严格按照小车一年4万元/台标准编制预算,调减了超出标准的金额。

(二)部门预算草案不够规范问题的整改措施。

一是部门预算草案不够规范的问题。市体育事业发展中心体育事业发展补助经费296万元中安排不可预见费用31万元,已责成单位落实整改。市体育事业发展中心已修改“不可预见费用”为“其他体育活动、器材经费”,包括体育器材采购、体育场地调查、体育参展布展、体育评选活动、体育物料制作等根据每年度工作安排所产生的体育项目支出。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将下属单位市军休所(服务中心)的2名参公人员工资、福利支出等编入局机关预算,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对本系统人员编制情况进行了补充说明: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机关编制预算人员超出三定方案人数主要原因是该局2018年12月底按照机构改革转隶人员情况将民政局4人、人社局(含自主择业军转办2名参公人员)4人纳入局机关2019年财政预算,2019年5月三定方案批复后,将自主择业军转办2名参公人员编制总量纳入市军休所(服务中心)。但当时2019年预算编制已经结束且自主择业军转办2名参公人员一直在局机关工作,其医保、社保、公积金等各项劳资关系已在局机关账户生效,鉴于此,后续年度的预算编制,该局将其纳入局机关预算中,相应在市军休所(服务中心)预算编制中进行人数核减。

二是部门单位预算草案不完整的问题。已责成预算单位完成整改:市戒毒所已在部门预算编报说明中补充了在职人员和退休人员情况说明;市司法局已在部门预算编报说明中补充了上年“三公”经费金额及增减变化情况;黄石海关已完善了海关运营经费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

三是部分单位预算草案存在错误的问题。已责成预算单位完成整改:市台办误将预算编报说明中2024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写成32.3万元,其实际应为公用经费预算数,正确的“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应该为11.5万元,现已更正编报说明。市医疗保障基金核查中心医疗保障基金核查项目经费预算通过该单位非税收入资金安排,项目金额由100万调整为96万,减少的4万元用于保障该单位1辆业务用车的公车运行维护费,编入了基本支出,未在预算编报说明中及时修改更新,现已更改预算编报说明。

(三)部分单位预算安排不够科学合理问题的整改措施。

一是部分项目预算安排未充分参考以前年度情况的问题。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制装费问题,2021-2023年该单位制装费项目均按80万元安排,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制装费专项使用情况进行了补充说明,并将该项目2024年预算数压减到60万元。制服采购是由省市场监管局统一组织招投标,2021年第一批着装人员有194人,按照省局统一安排支付合同金额的70%,2022年支付剩余30%。由于第一批制服采购的部分中标厂家存在纠纷及产品质量问题,省局未制定后续工作安排,第二批着装人员制服未及时采购,因此影响预算执行率。2024年度制装费项目按60万元安排,同时在开展第二批制服采购工作中,确保预算执行到位。

二是项目支出中基本支出占比过大的问题。

市供销社已对本单位项目支出明细科目进行调整,将农村社会化服务及农村电商基层改革和农村社会化服务及农资储备、农村电商基层改革专项合计65万元的预算科目进行重新调整,将“农村社会化服务及农资储备、农村电商基层改革”专项中的办公费预算15万元调整为12万元,将该项目中的企业补助20万元调整为23万元,增加了对涉农主体的直接补助。

市乡村振兴局对乡村振兴工作经费66万元的具体使用情况进行了补充说明:市乡村振兴局承担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负责巩固拓展脱贫成果责任落实、政策落实、工作落实(简称“三落实”)和成效巩固,工作对象以及上级检查考核对象都在基层。为掌握情况、促进三落实、提高黄石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质量,该局每年会组织开展大量赴大冶、阳新等地协调、检查、调研的工作。根据往年经费支出情况,2024年计划安排差旅费用8万元,主要用于保障乡村振兴工作正常开展。另外,该局负责管理70支共计200多人的市直驻村工作队伍,需要依靠驻村工作队开展工作。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政策性强,根据上级工作要求和工作惯例,每年该局均会组织市直驻村工作队开展培训,所以预算安排了会议培训费6万元和用于会议资料印刷以及宣传乡村振兴政策材料印刷的费用4万元。

三是个别单位专项支出内容有重复的问题。

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后勤保障费预算1120万元,其中包含机关大院公共设施日常保养维护等经费20.5万元,与机关大院维修维护费项目预算100万元用途重复的问题。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已积极落实整改,根据政府过紧日子的要求,对后勤保障费项目进行压减,由1120万元压减到1020万元,项目总金额压减100万元,其中机关大院公共设施日常保养维护经费20.5万元已全额压减。

(四)预算绩效目标管理不够规范问题的整改措施。

一是部分项目未设置绩效目标的问题。已责成相关单位补充设置绩效目标。市科技局重大科创平台项目、大学科技园专项、科技创新专项均已补充设置绩效目标。

二是部分项目预算绩效目标设置不够合理的问题。已责成相关单位重新报送绩效目标。市政协政协事务工作经费项目,已按要求修改并重新上报绩效目标审核表,修改了社会效益指标、可持续影响指标的指标内容和指标值,做到指标内容与指标值相匹配。

三是部分项目绩效目标内容未填报的问题。已责成相关单位更新绩效目标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费及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生态方案专家评审费项目(自然资源专项的明细项目),存在项目绩效的年度目标、中期目标空缺等问题。因该项目主要支出是专家评审费,市自规局已将该项目取消,改成在劳务费中统筹该项支出,并已撤销了该项目的绩效目标申报表。

四是部分绩效目标填报数据不准确的问题。已责成相关单位修改绩效目标。市文物保护中心湖北水泥遗址博物馆项目40万元项目,已修改绩效表差错金额并重新报送绩效目标表;市政数局科技创新-智慧黄石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中测算依据数据不完整,已对漏报的智慧交通项目695万元的项目绩效和测算依据进行补充完善。

五是项目绩效目标评审对项目预算安排的参考作用未有效发挥的问题。对于绩效目标评审专家意见缺乏针对性,评审结果未发挥有效作用的问题,市财政将持续整改,以后将提前谋划,精心准备,对专家评审提出更高要求,力争提高评审质量,为项目预算安排提供重要参考。一是规定评审内容。从完整性、相关性、适当性和可行性等4个方面共20个子项明确评审标准和细则。二是统一评审口径。组织评审专家组根据项目类型统一评审口径,由评审专家组根据评审内容和绩效目标编制规范等实际确定目标和指标是否可行。三是明确评审结果。将评审结果分为评审等次和修改意见两个部分,规范评审结果的形式。评审等次分为“优良中差”四等,由评审专家组从上述四个方面分别进行评定并综合单项评价结果形成最终评定等次,同时提出明确具体的修改意见。四是结果交叉复核。在专家组集中评审结束后安排专人复核不同专家的审核结果是否符合规范、标准是否统一,复核后组织专家合议并提交评审结果。

2024年,市财政将围绕“适度加力、提质增效”的积极财政政策,持续加强财源建设,积极盘活政府资金资产资源,强化部门收支预算,深化预算绩效管理,全力落实兑现中央、省重大政策性支出、科学保障市委、市政府重要工作部署、全力确保“三保”支出需求、创新支持科技和产业发展的手段、持续落实过“紧日子”要求,确保财政收支平稳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