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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机构取消药品加成财政专项补助经费

来源:黄石市财政局    时间:2023-01-17 22:49

2023年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本表在项目库审核阶段报送)
申报单位(盖章):黄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医疗机构取消药品加成财政专项补助经费
对应一级项目名称卫生健康事业综合保障一级部门名称黄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项目属性持续性项目√新增项目□
项目分类常年性项目□延续性项目√一次性项目□
项目类别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
     本级支出项目√
特定目标类——
     转移性支出项目□
项目总预算1990项目当年预算1990
项目资金来源资金总额1990
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990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其他资金
  其中:使用上年度财政拨款结余
支出功能类科目类:【210】卫生健康支出款:【21001】卫生健康管理事务项:【2100199】其他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支出
项目概况、内容及依据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38号)、省医改办省卫生计生委等七部门《关于取消药品加成全面启动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工作的通知》(鄂医改办发〔2017〕1号)、市医改办、市卫计委《关于取消药品加成全面启动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工作的通知》(黄医改【2017】4号)有关要求,为全面取消药品加成,进一步深化我市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所有公立医院全面取消药品加成(中药饮片除外)。对医院减少的合理收入的补偿,原则上通过医疗技术服务价格调整补偿80%,政府补助20%。对本地区城市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政府补助部分采取绩效考核方式予以补助。我市于2017年7月31日12时取消药品加成。公立医院补偿由服务收费、药品加成收入和政府补助三个渠道改为服务收费和举办机构补助两个渠道,公立医院减少的收入通过价格和财政补偿予以弥补。全市市中心医院、市妇幼保健院、市中医医院、市二医院、市四医院、市五医院、市精神病院、市结防院等医疗机构。
项目前两年预算安排、使用情况及当年预算变动情况2021年1800万元,2022年1990万元,2023年预算1990万元。
项目支出明细预算项目支出明细金额
1、商品和服务支出1990
2、
3、
合                 计1990
测算依据及说明全市市中心医院、市妇幼保健院、市中医医院、市二医院、市四医院、市五医院、市精神病院、市结防院、武钢大冶铁矿职工医院、黄石国安医院、十五冶职工医院、湖北理工学院黄石团城山骨科医院、金山店铁矿职工医院、灵乡铁矿职工医院等14家医疗机构,药品加成收入(不含中药饮片)总计9959万元,其中按政策价格补偿80%,计7854万元,财政补偿20%,计1990万元。经费主要用于公立医院落实医改目标,保障医疗机构机构运行。
项目绩效目标中期目标年度目标
城市公立医院全面取消药品加成(中药饮片除外),破除以药补医机制。将公立医院补偿由服务收费、药品加成收入和政府补助三个渠道改为服务收费和举办机构补助两个渠道。通过调整医疗服务价格、加大政府投入、改革支付方式、降低医院运行成本等,建立科学合理的补偿机制。缓解群众看病贵。落实医改目标任务,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

     目
     年
     度
     绩
     效
     指
     标
一级指标二级指标指标内容指标值备注

     出
     指
     标
数量指标取消药品加成医疗机构数14家医院






质量指标药品加成(中药饮片除外)零加成
财政补偿完成比例100%



时效指标政府补偿完成及时率100%






成本指标预算控制率100%







     益
     指
     标
经济效益指标减轻患者负担减轻



社会效益指标破除以药补医机制全面执行
公立医院健康规范发展促进
环境效益指标





可持续影响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具体指标群众满意度≧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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