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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黄石市2022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3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来源:黄石市财政局    时间:2023-01-17 22:39

关于黄石市2022年预算执行情况2023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2023年1月6日在黄石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黄石市财政局

各位代表: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现将2022年黄石市预算执行情况和2023年预算草案提请市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审议,并请市政协各位委员提出意见。

一、2022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2022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市政协和社会各界的监督支持下,全市财税部门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强化责任担当,踔厉奔跑奋进,狠抓工作落实,圆满完成了年初制定的各项目标任务,保障了我市经济和社会事业的平稳健康发展。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情况

2022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计完成136.75亿元,比上年增长8.8%,可比增长17.81%,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含上级财政转移支付支出)预计完成279亿元,比上年增长11.66%。

市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计完成324186万元,为预算的100.06%,比上年下降4.63%。其中:税收收入完成206752万元,比上年增长1.43%;非税收入完成117434万元,比上年下降13.72%。

市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计完成740141万元,为预算的102.05%,比上年增长10.31%。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按功能科目分项情况如下:

1、社会保障和公共卫生类支出24730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比重33.41%。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8686万元,占预算的108.99%,增长47.25%,主要原因是上级转移支付较上年增加10906万元,上年财政对养老保险补助12000万元结转到今年支出;卫生健康支出115179万元,占预算的349.79%,增长201.48%,主要原因是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实行市级统筹,上级转移支付资金全部下达到市级列支;住房保障支出23442万元,占预算的89.04%,增长4.92%。

2、社会事业发展类支出12611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比重17.04%。其中:教育支出81226万元,占预算的97.72%,增长0.83%;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4645万元,占预算的39.08%,下降62.42%,主要原因是奥体中心项目因绩效评估原因PPP付费当年未支出;农林水支出30240万元,占预算的98.99%,增长2.10%。

3、经济建设类支出13438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比重18.16%。其中:城乡社区事务支出42644万元,占预算的77.22%,下降10.78%,主要原因是地下综合管廊因绩效评估原因PPP付费当年未支出;节能环保支出14748万元,占预算的70.91%,下降63.77%,主要原因是节能环保上级转移支付资金大部分结算城区列支,市直支出相应减少;交通运输支出53882万元,占预算的96.34%,增长50.39%,主要原因是当年一般债券资金安排交通运输项目支出增加;政府债务付息及发行费支出23106万元,占预算的92.72%,增长23.57%。

4、产业发展类支出5747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比重7.77%。其中: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18100万元,占预算的160.92%,可比增长55.27%,主要是当年上级转移支付资金增长;科学技术支出20965万元,占预算的71.02%,下降5.50%;商业服务业等支出16842万元,占预算的152.90%,增长177.65%,主要是当年上级转移支付资金增长,相关企业纾困支出增加;粮油物资储备支出1565万元,占预算的207.56%,增长77.64%,主要原因是当年上级转移支付资金增长。

5、政法及行政机关运转类支出17487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比重23.62%。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完成83445万元,占预算的90.30%,增长0.48%;公共安全支出完成70425万元,占预算的89%,下降8.39%;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完成8651万元,占预算的88.95%,增长5.5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完成6727万元,占预算的92.48%,增长94.59%,主要原因是消防应急救援支出2022年列入本科目;其他支出完成5623万元,占预算的32.73%,下降53.29%,主要原因是当年上级转移支付资金减少。

按现行财政体制算账,市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24186万元,加上上级补助收入409092万元,下级上解收入153716万元,债务转贷收入122582万元,上年结余65916万元,调入资金100470万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9770万元,收入总计为1205732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740141万元,加上上解上级支出143521万元,对下级补助支出233250万元,债务转贷支出42539万元,债务还本支出46095万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86万元,支出总计为1205732万元,当年收支平衡。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

2022年市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预计完成365111万元,占预算的101.42%,比上年下降17.27%;加上上级基金补助收入3600万元、上年结转112276万元、专项债务转贷收入326561万元、调入资金35720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总计为843268万元。收入分项情况: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355053万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1769万元,污水处理费收入8289万元。

2022年市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计完成647267万元,占预算的100.15%,比上年下降1.2%;加上补助下级支出545万元、调出资金54512万元、结转下年支出15653万元、专项债券转贷支出105350万元、专项债务还本支出19941万元,政府性基金支出总计为843268万元。支出分项情况:国有土地出让金安排的支出319987万元,国有土地收益基金安排的支出756万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支出3132万元,污水处理费安排支出7798万元,彩票公益金及发行费支出6371万元,新增专项债券收入安排的支出214800万元,上年结转专项债券支出65000万元,债务付息及发行费支出26633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8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万元,上年结转的抗疫特别国债支出2700万元。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

2022年市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预计完成47932万元,为预算的115.88%,增长1%;加上上年结转1000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16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入预算总计59532万元。收入分项情况:三鑫金铜股份公司分红收入9187万元、华新集团公司分红收入33806万元、交通银行等金融机构分红收入600万元、其他股利股息收入7万元、东楚集团国有资本经营收入4213万元、经开投利润收入119万元。

2022年市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计完成29670万元,为预算的97.65%,增长36.08%;加上国有资本经营调出资金22343万元,结转下年7519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总计59532万元。支出分项情况:“三供一业”移交补助支出234万元、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补助支出2009万元,冶钢、矿务局及华新集团职工安置费6247万元,企业离休干部等离退休人员生活补贴经费582万元,国有企业资本金注入20000万元,企业下岗职工创业贷款贴息等其他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598万元。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情况

2022年市级社保基金预算收入预计完成628832万元,市级社保基金预算支出预计完成545761万元,预计当年收支结余83071万元,累计滚存结余480285万元。

1、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194094万元,支出132993万元,当年结余61101万元,累计结余为零。

2、职工医疗保险基金(含生育保险)收入226908万元,支出212313万元,当年结余14595万元,累计结余298962万元(主要是医保个人账户结余)。

3、居民医疗保险基金收入167804万元,支出161109万元,当年结余6695万元,累计结余156284万元。

4、工伤保险基金收入27948万元,支出25579万元,当年结余2369万元,累计结余2491万元。

5、失业保险基金收入12078万元,支出13767万元,当年结余-1689万元,累计结余22548万元。

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实行全国统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由城区经办,此两项社保基金不纳入市级社保基金统计。

(五)政府债务限额、余额及债券资金情况

1、政府债务限额。2022年省财政厅下达我市政府债务限额445亿元,比上年增长17.1%,其中一般债务限额200亿元,专项债务限额245亿元。按区域划分:市级债务限额242亿元,比上年增长16.35%;大冶市债务限额115亿元,比上年增长23.66%;阳新县债务限额88亿元,比上年增长11.39%。

2、政府债务余额。2022年12月末全市政府债务余额为412亿元,为我市债务限额的92.58%。其中:一般债务余额175亿元,专项债务余额237亿元。按区域划分:市级债务余额224亿元,大冶市债务余额107亿元,阳新县债务余额81亿元。市直、各县(市、区)政府债务余额均未超过政府债务限额,政府债务风险整体可控。

3、政府债券资金安排情况

2022年省政府转贷我市政府债券资金1022946万元,比上年增长17.17%,其中:新增政府债券资金795956万元,再融资债券资金226990万元。

再融资债券。全市再融资债券226990万元,比上年减少4.33%,其中:市级59851万元,大冶市112035万元,阳新县55104万元。再融资债券主要用于政府债券到期偿还本金。

新增政府债券。全市新增债券资金795956万元,比上年增长25.19%,其中:市级389292万元,大冶市266357万元,阳新县140307万元。新增债券主要用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交通、水利、生态环境、教育文化、养老、公立医院、文化旅游等领域。

市级一般债券75092万元,其中:市直51039万元,开发区·铁山区7315万元,黄石港区4672万元,西塞山区8305万元,下陆区3761万元。市级专项债券314200万元,其中:市直214800万元,开发区·铁山区48700万元,西塞山区50700万元。

市直一般债券项目主要用于:城市轨道交通20393万元,其他城市交通基础设施16722万元,城镇污水垃圾处理10000万元,学校基础设施建设等社会事业3924万元。

市直专项债券项目主要用于:产业园区基础设施75000万元,职业教育52000万元,文化旅游40000万元,铁路建设27000万元,城镇老旧小区改造12800万元,应急医疗救治设施3200万元,养老服务设施3000万元,公共卫生设施1800万元。

二、落实市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预算决议情况

今年以来,市财税等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市委工作要求,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强化财政资源整合,保障支出重点,持续改善民生,有效推动稳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落地见效,较好地完成了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通过的预算,确保全市财政经济平稳运行。

(一)强化收支管理,增强财政保障能力。一是抓收入征管。积极应对经济下行、疫情反复、减税降费、土地市场遇冷等不利因素影响,加强财政形势研判、收入分析调度和包保督办协调,千方百计挖潜增收。2022年全市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幅进入全省第一方阵。二是抓向上争取。认真研究中央、省政策导向,主动向上对接汇报,大力争取政策资金支持,全市全年共争取各类转移支付资金113.5亿元,新增地方政府债券资金79.6亿元、再融资债券资金22.7亿元,财政调度资金34亿元,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更加有力的资金保障。三是抓支出调控。进一步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压减一般性、非重点支出和非刚性支出2.34亿元,腾出财力优先保“三保”、保重点、保发展。2022年全市地方一般预算支出279亿元,同比增长11.66%,保障了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重点任务的落实和重要项目的顺利推进。

(二)打好政策“组合拳”,支持实体经济发展。一是着力减负担。坚持应享尽享,应退尽退、应减尽减,不折不扣落实退税减税降费政策,减轻企业资金压力。预计全市累计为3600余户次企业办理增值税留抵退税32亿元,为13488户次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办理税费缓缴6.8亿元。二是全力稳增长。积极对标落实中央33条、省133条稳增长一揽子政策,采取有力有效措施激活市场主体,稳住经济大盘。设立2亿元应急保供纾困资金池,通过“4321”政银担、科创贷、纾困贷、园区贷、创业贷、绿色信贷等政策放贷900余笔近9亿元,有效缓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难题。统筹资金8172万元,发放“惠购湖北”、“惠游湖北”消费券和汽车购置补贴,促进了我市消费市场的快速回暖。三是聚力促发展。统筹安排资金1.49亿元,设立先进制造业和互联网专项、科技创新专项,支持我市加快工业转型,振兴黄石制造,我市省级以上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达到112家。

(三)兜牢“三保”底线,推进民生福祉改善。2022年,全市民生支出215.42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比重77.21% 。一是保障“三保”支出。市级预算安排财力24.28亿元,保障工资提标和绩效改革资金需要。推动财力下沉,全年累计调度和拨付各城区资金25亿元,进一步兜牢兜实基层“三保”。二是支持民生事业发展。2022年,全市教育、医疗卫生、社保就业、住房保障等公共服务支出累计完成108亿元,同比增长5.03%,民生保障水平持续提升,使广大人民群众更多、更好的享有改革发展的成果。三是支持农业农村发展。2022年投入财政支农资金15.98亿元,进一步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推动农业产业发展。推进美丽乡村建设,统筹安排资金4400万元用于农村基础设施补短板建设,提升农村群众生活环境,全市11个村获评省级美丽乡村建设示范村。

(四)加强财政统筹,保障重点领域支出。坚持集中财力办大事,推动财政资源向重大决策聚焦、财力安排向重大项目聚集。一是支持城市更新试点工作。坚持政府投入引导、社会投入为主,多渠道筹集安排财政资金10.67亿元,改造老旧小区131个、打通城区“瓶颈路”15条、新改扩建口袋公园12个、规范机动车停车泊位7182个,城市品位形象得到较大提升。二是支持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统筹安排资金2.28亿元,支持开展大气污染防治、重大水域污染治理和重点地块土壤修复治理,推动生态环境持续改善。三是支持开展共同缔造活动。认真落实省、市委共同缔造活动要求,制定共同缔造资金统筹计划和管理办法,2022年全市已完成统筹资金4.89亿元。四是支持重大项目建设。市直发行新增政府债券26.58亿元,支持城市轨道交通、园博园升级改造、市科创中心、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公共卫生、老旧小区、教育等重点项目和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安排项目资金1200万元,积极支持申报“海绵城市”和“无废城市”并成功入选,长江黄石段生态环境导向开发项目通过审核成为全国第二批试点项目。

(五)深化财政改革,增强财政治理效能。一是推进预算一体化改革。进一步完善预算一体化的要素设置和系统运行,实现全业务流程一体化闭环管理。进一步调整、规范预算、国库业务办理流程,提高预算、国库管理服务水平。二是推进财政体制改革。支持新港园区实现财权事权统一,全省第一个乡镇级金库12月1日在新港正式上线运行。按照“保障运转、不予不取、逐年平衡”的原则,配合做好生态环保机构的垂管上划工作。三是深化政府采购“放管服”改革。建立了全省唯一的市县一体政府采购交易系统,全面降低各类市场主体参与政府采购门槛,实现了企业投标“零成本”、采购活动“零跑腿”、采购交易“全提速”、采购信息“全公开”,每年可为市场主体节约流动资金20.4亿元。2022年,全市政府采购完成合同金额40.8亿元,政府采购营商环境评价连续三年在全省排名第二。四是推进“无申请兑现”改革扩面。将“无申请兑现”事项由21项扩展到28项,累计拨付资金5.7亿元,惠及企业(个人)3.37万家,确保了惠企政策红利快捷直达企业。

(六)规范财政管理,提升财政服务水平。一是加强资金监管。强化财政直达资金分配、支付和监控,2022年,全市直达资金55.79亿元,分配进度为99.89%,支付进度为93.89%。统筹市直结余资金2.03亿元,缓解了市直财政预算收支平衡压力。强化绩效评价和投资评审管理,全年组织完成重点评价项目13个6.29亿元以及69个一级预算单位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工作。完成投资评审项目112个,评审金额25.18亿元,审减金额2.09亿元,综合审减率8.31%,有效提升了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二是加强财政监督。配合省财政厅开展财经秩序专项整治、财政预决算公开专项检查,配合审计署开展财政收支审计检查、国有资产领域专项整治、会计信息质量专项检查,配合市纪监委扎实开展“落实政府过紧日子”专项整治、“三公”经费、“节日反腐”、“一卡通”回头看、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开发区建设腐败“查改治”等专项检查,有力维护了财经纪律的严肃性。三是加强风险防范。坚持底线思维和风险意识,做好政府债务化解和平台风险防控,按时足额偿还政府债券本息43.8亿元,完成市级存量隐性债务化解任务,全力遏制新增隐性债务,确保了我市财政的持续平稳运行。

回顾过去一年,全市各级财税部门坚决贯彻中央、省市委决策部署,狠抓规范管理,奋力改革创新,地方一般公共财政收入增幅进入全省第一方阵,落实“一揽子”政策稳增长、政府采购营商环境评价、政府债券发行使用等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但我们也清醒认识到,当前财政工作还面临一些问题和挑战。主要是:财政收入增长的基础不稳,刚性和重点支出压力较大,收支矛盾仍然突出;财政负担较重,社保基金缺口和债务还本付息压力大;预算约束刚性有待加强,资金使用效益有待提高等等。对此,我们高度重视,将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

三、2023年财政预算草案

(一)2023年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

2023年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及中央、省、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坚决落实中央、省、市重大决策部署,统筹财政资源,提升财政效能,做好重点支出分类保障;继续坚持政府过紧日子,大力优化财政支出结构,严控一般性支出,筑牢基本民生底线;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推动建立标准科学、规范透明、约束有力的部门预算管理体系;坚持底线思维,切实防范化解财政运行风险,增强财政发展可持续性,为我市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财力保障。

2023年预算编制的重点是将落实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作为预算安排的首要任务,积极保障我市“五个示范区”、“武鄂黄黄都市圈核心城市”、综保区、临空经济区、大冶湖核心区、融入光谷科创大走廊等重大战略部署;全力保障“三保”资金需求,确保工资发放和正常运转,确保基本民生政策落实;贯彻落实中央、省、市稳经济增长政策,统筹各类财政资金资源,服务和支持黄石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二)一般公共预算安排情况

2023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期增长12%以上,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期增长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的规定,各县(市)区预算经同级人大会审查批准后,市财政局将汇总全市预算报市人大常委会备案。

2023年市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49920万元,增长8%,其中:税收收入237350万元,增长14.8%;非税收入112570万元,可比增长10.43%。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49920万元,加上上级补助收入424698万元、下级上解收入161877万元、债务转贷收入38446万元、调入资金118183万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1649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计1114773万元;减去补助下级支出233606万元、上解上级支出149823万元、债务还本支出83848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可用财力为647496万元。

2023年市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647496万元(不含新增债券资金和结转资金安排的支出,下同),可比增长5.58%,其中:本级财力安排预算支出548340万元,上级转移支付补助安排预算支出99156万元。按照支出功能科目划分,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分项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562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的比重(以下简称“支出占比”)为14.77%,主要用于维持机关事业单位公共管理、公共服务等支出。

2、公共安全支出72369万元,支出占比11.18%,主要用于公安司法等公共安全事务支出。

3、教育支出84567万元,支出占比13.06%,主要用于保障各项教育事业发展支出。

4、科学技术支出20778万元,支出占比3.21%,主要用于鼓励企业研发创新、扶持科技事业发展支出。

5、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37610万元,支出占比5.81%,主要用于文化、体育、传媒事业及相关事业发展。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1498万元,支出占比11.04%,主要用于城乡职工居民社会保险、促进就业、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及社会救济等支出。

7、卫生健康支出44673万元,支出占比6.9%,主要用于保障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疫情防治、城乡居民医保补助、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等。

8、节能环保支出27313万元,支出占比4.22%,主要用于环境监测整治、污染防范、节能减排、自然生态保护等支出。

9、城乡社区支出43399万元,支出占比6.7%,主要用于市政道路及配套设施建设、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等支出。

10、农林水事务支出22682万元,支出占比3.5%,主要用于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发展现代农业、促进农民增收、扶贫及乡村振兴等。

11、交通运输支出23648万元,支出占比3.65%,主要用于保障重大交通基础设施投入、公路维修保养、交通事业发展等。

12、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13591万元,支出占比2.1%,主要用于支持企业发展、推进重大产业项目、促进产业转型升级等。

13、商业服务业等支出14360万元,支出占比2.22%,主要用于支持商贸流通服务、口岸建设等行业发展。

14、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9867万元,支出占比1.52%,主要用于国土资源管理、地质灾害防治、海洋环境保护、气象服务等支出。

15、住房保障支出22650万元,支出占比3.5%,主要用于保障性住房建设、保障性住房维护管理、低收入群体的租金补贴等。

16、粮油物资储备支出846万元,支出占比0.13%,主要用于支持重要物资储备工作、管理部门事业运转支出等。

17、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8083万元,支出占比1.25%,主要用于自然灾害防治、安全生产监管及应急管理支出等。

18、债务付息及发行费支出21680万元,支出占比3.35%,主要用于政府一般债券付息支出和债券发行费支出。

19、其他支出12257万元,支出占比1.89%,主要用于预备费安排支出、军分区支出及部分上级转移支付支出等。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情况

2023年市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安排311500万元,比上年下降14.68%。加上上级转移性补助收入4999万元、上年结余收入15653万元、调入资金58806万元,市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总计390958万元。收入分项情况:土地出让金收入270000万元,国有土地收益基金收入30000万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4000万元,污水处理费收入7500万元。

2023年市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安排281743万元,比上年可比下降23.33%。加上对下转移支付补助支出869万元、调出资金44081万元、专项债务还本支出64265万元,市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总计390958万元。支出分项情况: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194526万元,国有土地收益基金安排的支出30000万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支出4000万元,污水处理费支出8500万元,上级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支出4130万元,政府债券付息及发行费支出38300万元,抗疫特别国债结转安排的支出2287万元。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情况

2023年市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49110万元,比上年增长2.46%;加上上年结转7519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总计56629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包括:利润收入13060万元,主要是冶钢集团、东楚集团、城发集团、国资公司等缴纳的国有资本经营利润收入;股利、股息收入27600万元,主要是华新集团分红收入18000万元、三鑫金铜股份公司分红收入9000万元、金融企业(交通银行、湖北银行、太平洋保险)分红收入600万元;其他国有资本经营收入8450万元,主要是东楚集团上交收入1650万元,补缴三鑫金铜分红6800万元。

2023年市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9945万元,较上年可比增长2.84%;加上调出资金29165万元,结转下年17519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总计56629万元。支出安排包括: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及改革成本支出8850万元,主要是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补助支出950万元、冶钢和矿务局职工安置经费5300万元、华新集团职工安置和运转经费1500万元、企业离休干部生活补贴经费1100万元;其他国有企业资本金支出1095万元,主要是安排企业下岗职工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含四补机制)经费1000万元、安排国资国企在线监管系统建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监管体系费用95万元。

(五)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安排情况

2023年市级社保基金预算收入525201万元,市级社保基金预算支出安排500423万元,当年收支结余24778万元,累计滚存结余482515万元。需要说明的是:一是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已实行全国统筹,失业保险自2023年起实行全省统筹,此两项基金收支预算情况不包含在市级社保基金预算草案内,相关收支数据待省人大审议通过后,市财政局报市人大备案;二是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实行市级统筹,此两项基金收支预算数为全市数据;三是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由城区经办,列入区级社保基金预算。

2023年市级社保基金预算分项情况为:

1、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总收入84467万元,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收入41218万元,财政对基金的补贴38941万元,利息收入133万元,转移收入4150万元,其他收入25万元。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基金总支出84467万元相抵,当期收支平衡;

2、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基金预算收入240671万元,预算支出安排217491万元,当年收支结余23180万元,累计结余322142万元;

3、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预算收入173715万元,预算支出安排169871万元,当年收支结余3844万元,累计结余160128万元。

4、工伤保险基金预算收入26348万元,预算支出安排28594万元,当年收支结余-2246万元,累计结余245万元。

(六)政府债务还本付息安排情况

2023年全市应偿还政府债务本息558906万元,同比增长27.53%,其中:债务本金429060万元,债务利息129846万元。

2023年市直应偿还政府债务本息211813万元,同比增长70.08%,其中:债务本金152313万元,债务利息59500万元。

1、市直政府一般债务还本付息109548万元,其中一般债券还本88048万元,一般债券付息21500万元。债券还本付息来源:一是通过发行再融资债券38446万元偿还部分本金;二是通过收回项目单位到期债券本息44937万元归还部分本息;三是安排本级一般预算财力26165万元偿还部分到期本息。

2、市直政府专项债务还本付息102265万元,其中专项债券还本64265万元,专项债券付息支出38000万元。债券还本付息来源:一是通过收回项目单位到期债券本息58806万元归还部分本息;二是安排本级基金预算财力43459万元偿还部分到期利息。

四、切实做好2023年财税工作

2023年,市财政将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贯彻落实加力提效的积极财政政策,统筹谋划财政发展新思路、新举措,以昂扬的精神状态和务实的工作作风,做好新时代、新征程中的财政服务保障工作,为黄石高质量发展贡献财政力量。

(一)把牢财政政治方向。坚持“以政领财、财随政行”,持续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积极发挥财政职能作用,践行使命担当,推动党的二十大作出的战略部署在我市各级财政部门落地生根。提高政治站位、服务发展大局,主动谋思路、想对策,认真贯彻落实积极财政政策,推动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落到实处。

(二)强化财政收支管理。加强沟通协作,着力挖潜增收,堵塞征管漏洞,做到应收尽收、足额入库。紧盯中央、省政策取向和资金安排,积极争取上级支持。全面落实减税降费政策,涵养培植税源,夯实财政可持续发展基础。管好用好直达资金,跟踪做好财政资金分配、拨付和使用,确保资金更好发挥惠企利民实效。加强财政运行监控,强化动态分析研判,加强库款调度,确保财政平稳可持续运行。落实政府“过紧日子”要求,压减非刚性支出和一般性支出,取消非必要项目支出,集中财力优先保障重点领域支出。

(三)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统筹各类支持产业发展资金,持续推进传统优势产业升级增效。支持对接武汉“光芯屏端网”产业集群,加快推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壮大。支持科技创新,推进融入光谷科创大走廊、离岸科创园和大学科技城建设。加大资金资源统筹和投入力度,支持我市环境污染治理和发展方式绿色转型,为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提供更加充足、更加有效的财力支撑。落实中央、省市各项惠企利民政策,让企业免申快享政策红利。加强财政金融对接,创新融资担保方式,发挥好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作用,缓解市场主体资金压力和融资难题,促进中小微企业轻装上阵,健康发展。

(四)兜牢兜实“三保”底线。坚持底线思维,从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维护社会大局稳定出发,保证“三保”支出优先顺序,全力保障民生资金需求。加强对各县(市、区)“三保”运行的监控,指导各县(市、区)科学精准地编制2023年度“三保”预算。严格“三保”专户资金管理,加强对专户的日常监测和监督检查。充分认识库款管理“增效益”和“防风险”的重大意义,密切监测库款变动,及时、准确研判,精准、科学对县(市、区)调度资金,确保我市各级财政不出现支付风险。

(五)提升财政管理质效。做实做细财政运行分析评估,加强政策资源统筹和财政资金监管调度,确保财政运行安全平稳。建立健全财政应急机制,发挥财政职能作用,助力守牢政府债务、疫情防控、环境保护等多条“底线”。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改革,着力构建起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扩大绩效管理评价范围,强化结果运用,做到“哪里有财政资金和政府公共资源,哪里就有绩效管理”,确保有限的财政资金用到刀刃上。深入推进依法理财,加强财政内部控制建设,不断提高预算管理水平和财政治理能力。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我们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自觉接受市人大、市政协的监督,认真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勇担使命、勇毅前行、勇于奉献,在服务融入新发展格局中展现新作为,在推动高质量发展上作出新举措,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黄石而努力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