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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石市2019年-2020年度民政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试点资金绩效评价报告

来源:黄石市财政局    时间:2021-09-14 16:28

目录

1 评价结论

2.4.2结果拟应用建议

2 佐证材料

2.1基本情况

2.1.1项目概况

2.1.2项目主要内容

2.1.3项目绩效目标

2.1.4项目实施情况

2.1.5项目资金投入和使用

2.2绩效评价开展工作情况

2.2.1绩效评价目的、对象和范围

2.2.2绩效评价原则、评价指标体系、评价方法、评价标准等

2.2.3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2.3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2.3.1项目决策指标(设定分值8分,评价得分8分)

2.3.2项目过程指标(设定分值18分,评价得分16.5分)

2.3.3项目产出指标(设定分值42分,评价得分30.75分)

2.4存在的问题及结果拟应用建议

2.4.1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2.4.2结果拟应用建议

2.5佐证材料(原始资料)

黄石市2019-2020年民政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试点资金

绩效评价报告缩略版

黄石市财政局:

我们接受委托,对黄石市2019-2020年民政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试点资金绩效进行评价,我们进行绩效评价工作的法律依据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财政部《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决定》、《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遵循湖北省财政厅《第三方机构参与预算绩效管理基本规范》、《第三方机构参与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行为规范》、《第三方机构参与预算绩效管理报告编制规范》文件要求。

黄石市2019-2020年民政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试点资金绩效评价内容包括评价结论、佐证材料,其中佐证材料包括: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绩效工作开展情况、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存在问题、结果拟应用建议等。

1评价结论

黄石市2019-2020年民政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试点绩效评价综合得分89.35分,评价结果为“良。其中:项目决策8分、项目过程管理16.5分,项目产出28.85分、项目效果36分。完成年度绩效目标。(详见附表1《黄石市2020年市本级民政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试点绩效评价表》)

黄石市2019-2020年民政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试点资金绩效评价主要存在问题及结果拟应用建议:

在本次绩效评价中评价组发现存在以下问题:

一是项目资金使用存在延期 市财政局年初将预算指标下发后,部分项目资金未在预算年度内执行,而是延期到以后年度执行。比如下陆区民政局2019年、2020年收到项目资金,从财务账面显示,资金到20213月份才全部使用;黄石港区项目资金均是在资金下拨后次年使用;开发区·铁山区2020年项目资金结余16.43万元截至20216月仍未使用。

二是项目资金下发时时间较晚且未注明用途,资金未使用。20201223日下拨到各区市民政局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资金合计金额18.66万元,2020年各区均为使用该项资金。

三是社会公众知晓度不够。除了经常在社区活动的老年人知晓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中心,并在中心接受养老服务外,还有部分人群(尤其是目前未退休人员)对项目了解不足,不知道12349养老服务热线。

2.4.2结果拟应用建议

一是全面推进财政支出预算绩效管理,通过开展各种形式的学习培训活动,规范预算单位收支核算严格按项目和进度执行预算,增强预算的约束力和严肃性;落实预算执行分析,及时了解预算执行差异,合理调整、纠正预算执行偏差。加强项目推进的督查,确保在年度内完成预算支出。

二是加强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的宣传力度,让更多人知晓我市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宗旨,吸引更多年龄层次的居民加入社区养老服务行列,提高居民对已有社会力量入驻的服务中心提供低偿服务的认识度。

2佐证材料

2.1基本情况

2.1.1项目概况

根据黄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黄政发[2015] 10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黄石市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方案的通知》(黄政办函[2018]52号文件的精神,黄石市建立社会办养老机构建设补贴和运营补贴制度,全面建设城乡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设补贴和运营补贴制度,大力发展养老服务业,开展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2019年市财政局安排养老服务经费200万元,2020年安排养老社会化经费176万元,2年共安排资金376万元。

2.1.2项目主要内容

社区和居家养老中心一般提供下列服务:一是生活服务。提供助餐、助浴、洗涤等设施及服务,开展上门服务;二是康复护理服务。提供康复护理训练和指导、健康检测和指导、用药提醒和指导服务;三是托养服务。为社区老年人提供日托、中短期全托服务;四是家庭支持服务。开展护老培训,为高龄、失能老年人家庭提供护理、康复、照顾服务技术指导和帮助;五是社会工作、心理疏导服务。

市、区民政局对街道上报的项目进行选址审核、项目验收等工作措施,根据情况拨付建设补贴和运营补贴,使项目具备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基本功能。

项目资金主要用于社会养老机构运营补贴、社区(村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老年人互助照活动中心)运营补贴、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及养老专题片制作、养老工作经费等。

2.1.3项目绩效目标

项目绩效总目标是筑牢民生保障底线,为老年人提供内容丰富、优质规范的居家养老服务、促进社会和谐进步。项目绩效阶段性目标是先行试点4个街道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中心,通过先行试点、总结经验,为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中心建设全面开展奠定基础。

2.1.4项目实施情况 

2019-2020年黄石市本级养老经费由区民政局根据本区社会养老机构和社区养老服务中心运营情况,上报本区资金预算,市民政局负责项目的预算管理、资金下达、监督检查、综合协调、统筹管理。同时负责项目申报表编报、指导实施、组织检查、验收等工作。

2.1.5项目资金投入和使用

项目资金由市财政局下拨到市民政局,市民政局根据各区上报的补贴名单将资金下拨到各区民政局,各区民政局根据年末考核结果下发到各社会养老机构、社区(街道)。2019年项目资金预算200万元, 2020年项目资金预算176万元,截至2020年底实际使用资金263.33万元, 2021年使用资金81.97万元,截至20216月底市本级项目资金尚余30.49万元。(详见附表2《黄石市2020年市本级民政居家和社区养老资金支付明细表》)

区民政局实际使用资金情况如下:

黄石港民政局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2019年黄石港民政局收到市级项目资金57.6万元,加上区级40%配套资金,于20207-8月期间支付黄石港区青山老年公寓等4个社会养老机构床位运营补贴43.08万元、拨付黄石港街道等5个街道办事处用于社区居家养老中心运营补贴53万元。截至202012月份,2019年项目资金全部使用。2020年收市级项目资金45.6万元,加上区级配套资金,于20213-4月份支付黄石港区青山老年公寓等4个社会养老机构床位运营补贴38万元,拨付黄石港街道办事处用于社区居家养老中心运营补贴 28万元,截至2021年6月底,2020年市本级项目资金尚余4.6万元未使用。

下陆区民政局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2019年收项目资金54.4万元,2020年收项目资金33.60万元。下陆区民政局将收到项目资金与区民政局收到的其他来源的资金一并作为“民政资金”使用,用于辖区内社会养老机构建设补贴、床位运营补贴,各社区居家养老中心建设补贴、运营补贴,支付社会购买养老服务支出等。2019年市本级项目资金54.4万元,当年实际使用35.94万元,用于支付黄石市慈湖养老护理中心等4个社会养老机构床位运营补贴;2020年项目资金29万元,当年实际使用11.0858万元,用于支付20194季度特困老人购买服务;2021年使用资金40.97万元,用于支付下陆区福利院、顺星山庄老年公寓一次性建设补贴及运营补贴、社会购买服务支出等。截至20213月,项目资金全部使用。

开发区·铁山区民政局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2019年市民政局下拨项目资金44.6万元,当年全部使用,主要用于金山养老公寓等3个社会养老机构建设补贴和床位运营补贴、12个社区居家养老中心运营补贴。2020年市民政局下拨项目资金52万元,当年实际使用33.568万元,用于对社会养老机构床位运营补贴,截至20216月资金结余21.03万元。

西塞山区民政局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2019年收市民政局下拨项资金34.30万元,2020年收项目资金38.86万元,均在收到资金后次年用于支付辖区内7个社会养老机构运营补贴,截至20216月底,市本级项目资金尚余4.86万元未使用。

2.2绩效评价开展工作情况

2.2.1绩效评价目的、对象和范围

根据《湖北省财政项目资金绩效评价操作指南》及其他相关要求,结合评价项目的情况和特点,制定黄石市2020年度市本级民政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试点项目资金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运用科学、规范的绩效评价方法,科学、客观、公正的对2020年度市本级民政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试点项目进行整体综合性评价,全面分析和综合评价财政项目资金的分配使用情况,进一步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和管理水平,强化责任并为以后年度项目资金预算安排提供重要依据。

本次绩效评价对象为市本级民政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试点项目(以下简称“本次评价项目”)。项目由黄石市各市民政局申报并组织项目实施。

2.2.2绩效评价原则、评价指标体系、评价方法、评价标准等

2.2.2.1评价原则

本次绩效评价遵循客观、科学、公正的原则;综合绩效评价的原则;定量分析与定性分析的原则;统筹规划、稳步推进的原则;财政支出绩效评价与财政支出管理相结合的原则;财政支出绩效评价贯彻事前、事中、事后的原则。

2.2.2.2.评价指标体系

本次评价项目的绩效评价依据财政部《项目支出绩效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参照《政策评价共性指标体系框架(参考)》,结合本次评价项目特征设置三级指标及评分标准,在实施评价工作的基础上对项目指标进行评分并形成绩效评价结果。项目指标及项目指标评分详见黄石市2020年市本级民政居家和社区养老试点项目支出绩效指标评分表。

2.2.2.3.评价方法

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采取询问查证、实地查证、问卷调查等相结合的方法开展评价工作。

询问查证:在比较分析项目资料的基础上,以现场或非现场方式,通过询问相关人员、实地踏看等形式,核查项目资料是否真实、合理,从而对项目作出初步的判断和评价。

实地查证:安排相关专业人员到项目所在地,翻查项目资料(包括财务资料、项目实施资料等),充分了解项目实施情况,结合项目评价指标和标准,作出专业或经验判断,形成评价结论。

问卷调查:通过设计调查问卷,在一定范围内发放、收集、分析调查问卷、进行评价和判断,设置目标服务对象满意度来评价项目绩效。

2.2.2.4.评价标准

本次项目绩效评价标准主要采用计划标准、相关文件要求,用于对绩效指标完成情况进行比较。

计划标准 指评价项目申报所确定的绩效目标、资金使用计划作为计划标准。

相关文件标准 指参照中央、省、市下达的关于养老服务标准性文件。

2.2.3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2.2.3.1评价前期准备阶段2021626日-6月30日)

与项目委托单位初步沟通,了解项目基本情况;

成立评价组,明确工作范围和职责,召开评价组成员会议,提出本次绩效评价的要求;

评价组人员组成及分工情况:

项目负责人:卢红艳

序号

姓名

性别

职称和职业资格

工作内容

1

张燕

注册评估师

制定绩效评价方案、审核绩效评价报告

2

胡白玉

注册评估师

资料收集、审核、整理分析、审核绩效评价报告

3

卢红艳

注册会计师

资料收集、审核、整理分析、现场及非现场评价、撰写绩效评价报告

4

李玲

助理审计

资料收集、审核、整理分析、现场及非现场评价

组织评价组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学习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和项目管理方面的政策,及有关项目实施依据、实施方案、专项资金管理等文件精神;学习项目评价指标体系和项目评价方案,使各参评人员对项目情况作进一步了解,明确评价工作程序及要求,解析评价指标体系;

根据项目具体情况设置个性化评价指标及评分标准,设置问卷调查表。

2.2.3.2评价实施阶段202171-712日)

评价组到现场收集、汇总、整理项目财务资料,检查、核实项目财务资料中的数据;

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包括:听取有关人员汇报采取座谈会、现场核实、调查问卷等方式;

结合检查情况,评价组将对项目进行调查问卷,进行项目居民满意度问卷调查;

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与相关责任人沟通交流,查找问题存在的根源,根据实际情况提出改进意见或建议;

评价组在全面分析整理被检查项目的相关数据资料的基础上,总结检查情况,对照评价指标和标准,进行综合评价与打分,得出评价结论。

2.2.3.3.评价报告阶段20217月13-7月31日)

截止20217月31日前出具评价报告,主要工作包括:

对被检查项目的绩效评价统计表及相关资料进行分析汇总;

与委托单位和被检查单位就绩效评价报告内容充分沟通,听取相关单位意见;

形成绩效综合评价报告。

2.3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本次评价参照《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文件要求及《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框架(参考)》设置指标体系,采用百分制评分标准,其中决策指标8%、过程指标12%、产出指标60%、效益指标20%。

2.3.1项目决策指标(设定分值8分,评价得分8

本次评价项目“决策指标”由“项目立项”、“资金落实”二个二级指标组成,包括项目立项规范性、绩效目标合理性、资金到位率、到位及时性4个三级指标。

项目立项的规范性设定分值2分,评价得分2

黄石市2020年度市本级居家和社区养老试点项目立项依据《省财政厅、省民政厅、省老龄办关于全面建设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等老年人补贴制度的通知》(鄂财社发[2017]26号、《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养老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黄政发[2015]10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黄石市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方案的通知》(黄政办函[2018] 52号)等文件本次评价项目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养老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依据评分标准,该项指标得分2分;

绩效目标合理性设定分值2分,评价得分2

本次评价项目各根据项目特征制定了绩效总目标和阶段性绩效目标,绩效目标清晰,量化指标具有可测性依据评分标准,该项指标得分2分;

资金到位率设定分值2分,评价得分2

本次评价项目预算资金2019200万元,2020176万元年初预算指标全部下达,且预算年度内资金到位率100%。依据评分标准,该项指标得分2

资金到位及时性设定分值2分,评价得分2

本次评价项目资金在预算年度内均由市民政局下拨到各区民政局,且与市财政局核实确认,到位及时率100%。依据评分标准,该项指标得分2分;

2.3.2项目过程指标(设定分值18分,评价得分16.5分)

本次评价项目“过程指标”“业务管理”、“财务管理”2个二级指标组成。包括项目管理制度健全性、制度执行有效性、项目质量可控性、财务管理制度健全性、资金使用合规性、财务监控有效性6个三级指标

项目管理制度健全性(设定分值3分,评价得分3分)

除了遵循中央、省、市相关文件制度外,本次评价项目黄石市民政局制定了《关于做好我市城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通知》(黄民政发[2013]20号),《黄石市2019“互联网+居家养老”示范试点创建工作方案》等政策性文件,区级民政亦制定了相应的工作规范或操作流程,如西塞山区民政局下发了《关于印发西塞山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规范化指导手册(试行)的通知》(西民[2017]30号)。依据评分标准,该项指标得分3分;

制度执行有效性(设定分值3分,评价得分3分)

项目单位在实施项目时,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业务管理规定;项目调整及支出调整手续完备;对社会养老机构的床位使用情况由各养老机构上报和民政局实地调查相结合的方式核实,按核实后的实际床位数给予床位运营补贴。下陆区民政局通过社会购买服务方式对经济困难高龄、失能老人进行服务,对第三方购买服务制定了相应的考核办法。依据评分标准,该项指标得分3分;

项目质量可控性(设定分值3分,评价得分3分)

市民政局2019年、2020年联合住建局、卫建委、应急局、市场监管局、消防救援支队等5部门,持续开展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督促养老机构整改清除风险隐患,提升养老机构服务质量。依据评分标准,该项指标得分3分;

财务管理制度健全性(设定分值3分,评价得分3分)

是民政局制定了《黄石市民政局财务管理办法》、《黄石市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资金管理管理考核办法》。依据评分标准,该项指标得分3分;

资金使用合规性(设定分值3分,评价得分3分)

项目单位财务核算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资金的申请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项目的重大开支经过评估认证;项目建设符合项目预算批复或合同规定的用途。依据评分标准,该项指标得分2分。

财务监控有效性(设定分值3分,评价得分3分)

项目资金的申请、审批及资金支付等流程符合规定,财务核算规范,财务资料齐全,但是市民政局财务部门只是根据审批计划将资金下拨,没有对资金具体使用情况进行监控,依据评分标准,该项指标得1.5

2.3.3项目产出指标(设定分值42分,评价得分30.75分)

本次评价项目产出指标“数量指标”、“质量指标”、“时效指标”和“成本指标”四个二级指标建设质量达标率,包括社会养老机构床位运营补、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补贴率、居家和社区养老改革试点社区完成数量、完成及时性、质量达标率、预算执行率6个三级指标。

社会养老机构床位运营补贴完成率 每年计划补贴1900个床位,社会养老机构实际补贴床位数2019年约1525个,完成率为80%2020年实际补贴床位数约1589个,完成率为83.63 %。依据评分标准,该项指标得分3分;

城区社区(村)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补贴完成率 各区民政局根据辖区内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设和运营情况给予建设补贴和运营补贴,补贴完成率为100%,依据评分标准,该项指标得分6分;

居家和社区养老改革试点社区完成率 2019年市民民政局确定首批35家社区(村)居家和社区养老改革试点单位,截至2020年底已100%完成,依据评分标准,该项指标得分6分;

完成及时性 部分城区养老机构的补贴发放未在考核当年发放,依据评分标准,该项指标得分3分;

质量达标率养老机构和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未发生上级部门检查或经群众举报、新闻媒体曝光的安全事故和养老护理投诉事件,该项指标得分6分;

预算执行率 2019年、2010年预算指标合计金额376.79万元,截至2020年底实际使用资金304.33万元,使用率为80.91%,依据评分标准该项指标得分4.85分。

2.3.4效果指标(设定分值38分,评价得10

本次评价项目“效果指标”一级指标下设置社会效益、可持续发展和公众满意度三个二级指标。

2.3.4.1社会效益指标(设定分值24分,评价得分24分)

城区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中心覆盖率 黄石市城区有社区约120余个,截至2020年底,所有社区建立了符合标准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或老年人活动中心等服务设施。覆盖率达100%,依据评分标准,该项指标得6分;

养老服务社会化 黄石市制定了完善建设运营和养老服务补贴制度,通过对开展养老服务中心根据服务数量,每年给予1万到6万不等养老补贴,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给经济困难家庭老人提供养老等措施,引入社会力量入驻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逐步推进社区居家养老社会化。经多方考察,目前已有市鄂东医养集团、黄石乐享智慧养老服务有限公司、湖北安慧健康管理有限公司3家加入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为社区老人提供无偿或低偿服务,包括助餐、助洁、医疗咨询、健康体检等服务。

创造就业岗位 养老服务是劳动密集型,对老年人的服务余生活管理需要大量的人力资源,项目运营可以为社会提供就业岗位。评价小组成员通过对下陆区养老服务项目的检查了解到,该区与湖北安慧健康管理有限公司签订下陆区特殊群体购买服务项目,为辖区内经济困难高龄、失能老人提供居家养老上门服务,该公司为执行合同,聘用了41名专兼职“助老员,并对“助老员”进行了相关业务培训,通过培训,这批“助老员”基本养老服务基本技能。依据评分标准,该项指标得分6分;

2.2.4.2可持续发展指标(设定分值6分,评价得分6分)通过本次评价项目的实施,公共设施更为齐全,社区功能更加完善,社区形象得到提升,人民群众生活环境得到改善,同时全面建成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支撑的养老服务体系符合政府长期规划。依据评分标准,该项指标得分6分。

2.3.4.4满意度指标(设定分值8分,评价得分6分)

满意度指标由通过满意度调查问卷结果反映。

评价组在社区活动中心对接受过养老服务的对象发放了30份调查问卷,调查内容主要涉及是否接受过养老服务、对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是否满意等方面。经统计满意度达96%。同时评价小组在其他公共场所以调查问卷形式随机调查30位群众,主要调查内容是调查对象是否知道本人所在社区有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中心,中心可提供相应的助老服务,是否知晓12349养老服务热线,根据调查结果,有80%的调查对象只知道所在社区有活动中心,但是不清楚活动中心可以提供养老助老服务项目,有45%的调查对象不知道12349养老服务热线。依据评分标准,该项指标评价得分6分。

2.4存在的问题及结果拟应用建议

2.4.1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在本次绩效评价中评价组发现存在以下问题:

一是项目资金使用存在延期 市财政局年初将预算指标下发后,部分项目资金未在预算年度内执行,而是延期到以后年度执行。比如下陆区民政局2019年、2020年收到项目资金,从财务账面显示,资金到20213月份才全部使用;黄石港区项目资金均是在资金下拨后次年使用;开发区·铁山区2020年项目资金结余16.43万元截至20216月仍未使用。

二是项目资金下发时时间较晚且未注明用途,区民政收到资金后未使用。20201223日下拨到各区市民政局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资金合计金额1866万元,2020年各区均为使用该项资金。

三是社会公众知晓度不够。除经常在社区活动的老年人知道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中心,并在中心接受养老服务,还有部分人群(尤其是目前未退休人员)对服务中心了解不足,不知道12349养老服务热线。

2.4.2结果拟应用建议

一是全面推进财政支出预算绩效管理,通过开展各种形式的学习培训活动,规范预算单位收支核算严格按项目和进度执行预算,增强预算的约束力和严肃性;落实预算执行分析,及时了解预算执行差异,合理调整、纠正预算执行偏差。加强项目推进的督查,确保在年度内完成预算支出。

二是加强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的宣传力度,让更多人知晓我市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宗旨,吸引更多年龄层次的居民加入社区养老服务行列,提高居民对社会力量入驻的服务中心提供低偿服务的认识度。

2.5佐证材料(原始资料)

(详见附件)

湖北华盛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

20207月12日

附表1:





黄石市2020年市本级民政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试点项目绩效评价表

一级 指标

二级 指标

三级指标

权重

指标说明及评分标准

评分标准

评价得分

项目立项

项目立项规范性

2

①是否有规划;
②项目是否按照规定的程序申请设立;
③所提交的文件、材料是否符合相关要求;
④事前是否经过必要的可行性研究、专家论证、风险评估、集体决策等;
⑤项目执行时是否发生重大调整。

全部符合要求的得2分,每欠缺一项扣0.5分,扣完为止

2

绩效目标合理性

2

①是否设定长期目标、年度目标和绩效指标;
②目标和指标的设计是否符合目标管理规范;
③根据绩效目标和完成情况的对比考核目标设立的合理性;
④绩效指标是否具有可测性。

符合要求的得2分,每缺一项扣0.5分,扣完为止

2

资金 落实

资金到位率

2

资金到位率=(实际到位资金/计划投入资金)X 100%。
实际到位资金:一定时期(本年度或项目期内实际落实到具体项目的资金。
计划投入资金:一定时期(本年度或项目期内计划投入到具体项目的资金。(注:分预算资金、 配套资金、自筹资金评价)

按资金到位率*分值

2


到位 及时率

2

到位及时率=(及时到位资金/应到位资金)X100%。
及时到位资金:截至规定时点实际落实到具体项目的资金。
应到位资金:按照合同或项目进度要求截至规定时点应落实到具体项目的资金。(注:分预算资金、配套资金、自筹资金评价)

按到位及时率*分值

2

项目管理

管理制度 健全性

3

①是否制定项目管理制度;
②项目管理制度是否合法、合规、完整;

全部符合要求的得3分,否则不得分

3

制度执行有效性

3

①是否按项目管理制度进行管理;
②项目调整及支出调整手续是否完备;
③是否严格执行项目管理程序及招投标制、监理制度、合同制、项目公示制、政府釆购等
④项目合同书、验收报告、技术鉴定等资料是否齐全并及时归档;
⑤项目实施的人员条件、场地设备、信息支撑等是否落实到位。

全部符合要求的得3分,每欠缺一项扣0.5分,扣完为止

3

项目质量可控性

3

①是否己制定或具有相应的项目质量要求或标准;
②是否采取了相应的项目质量检查、验收等必需的控制措施或手段。

制定或具有项目质量要求采取相应控制措施得3分,否则不得分

3

财务 管理

管理制度健全性

3

①是否己制定或具有相应的项目资金管理办法;
②项目资金管理办法是否符合相关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

已制定项目资金管理办法且符合会计制度得3分,否则不得分。

3

资金使用合规性

3

①是否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
②资金的拨付是否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
③项目的重大开支是否经过评估认证;
④是否符合项目预算批复或合同规定的用途;
⑤是否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

全部符合要求的得3分,每欠缺一项扣0.5分,扣完为止

3

财务监控有效性

3

①是否己制定或具有相应的监控机制;
②是否采取相应的财务检查等必要的监控措施或手段。

全部符合要求的得1.5分,每欠缺一项扣1.5分,扣完为止

1.5

数量指标

社会养老机构补贴完成率

6

实际完成率=(实际产出数/计划产出数)X100%。 实际产出数:一定时期(本年度或项目期)内项 目实际产出的产品或提供的服务数量。
计划产出数:项目绩效目标确定的在一定时期(本年度或项目期)内计划产出的产品或提供的服务数量。

≧100%的,得6分,
每低5个百分点扣1分,扣完为止

3

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补贴完成率

6

≧100%的,得6分,
每低1个百分点扣0.5分,扣完为止

6

居家和社区养老改革试点完成率

6

≧100%的,得6分,
每低1个百分点扣0.5分,扣完为止

6

时效指标

完成及时性

6

考核当年各项补贴当年发放

发放及时的得6分,延期发放的扣3分,未发放的不得分

3

质量指标

质量达标率

6

质量达标率=(质量达标产出数/实际产出数)X 100%。
质量达标产出数:一定时期(本年度或项目期) 内实际达到既定质量标准的产品或服务数量。 既定质量标准是指项目实施单位设立绩效目标时依据计划标准、行业标准、历史标准或其他标准而设定的绩效指标值。

未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得6分,通过上级部门检查或经群众举报、新闻媒体曝光,每发生一起安全事故扣2分,扣完为止。

6

成本指标

预算执行率

6

预算执行率=项目实际支出/项目预算资金X100%。
实际支出:项目实施单位为完成既定工作目标一定时期(本年度或项目期)内实际所耗费的支岀。 到位资金:一定时期(本年度或项目期)内实际落实到具体项目的资金。

按实际执行率*分值

####


社会效益

城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覆盖率

8

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数量占社区总数量

按实际覆盖率*分值

8

社会力量加入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

8

通过项目实施,鼓励社会力量加入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促使居家和社区养老社会化。

效果显著得6分,效果一般得3分。

8

创造就业岗位

8

通过项目实施,可为社会提供就业岗位,培训专业护理人员。

效果显著得6分,效果一般得3分。

8

可持续发展

可持续影响

6

主要考核通过项目得实施带来的可持续影响

效果显著得6分,效果一般得3分。

6

满意度

社会公众 或服务对 象满意度

8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是指因该项目实施而受到影 响的部门(单位)、群体或个人。一般釆取社会调查的方式。

满意度≧95%得8分,每低一个百分点扣1分。

6




100

合计


89.4

附表2:






黄石市2020年市本级民政居家和社区养老资金支付明细表







单位:元

预算年度

预算单位

 预算金额

 评价期内实际使用金额

 2021年使用金额

资金结余

 资金用途

2019年

市民政局

      78,000.00

      78,000.00


          -   

 养老服务专题片制作费

2019年

市民政局

      10,941.00

      10,941.00


          -   

 市民政局养老项目差旅费及公务接待

2019年

下陆区民政局

     544,000.00

     359,400.00


   184,600.00

 4个社会养老机构运营建设或补贴32.64万元,智慧养老平台电话费、考察费等3.3万元、

2019年

黄石港区民政局

     576,000.00

     576,000.00


          -   

 5个社区养老中心、3个养老机构运营补贴,补贴总金额927440元(其中市本级资金57.6万元)

2019年

西塞山区民政局

     343,000.00

     343,000.00


          -   

 7个养老机构床位补贴

2019年

开发区铁山区民政局

     446,000.00

     446,000.00


          -   

 13个社区养老服务中心、3个社会养老机构运营补贴

2020年

市民政局

      13,378.80

      13,378.80


          -   

 市民政局养老项目差旅费及公务接待

2020年

黄石港区民政局

     410,000.00


    410,000.00

          -   

 2021年使用,支付4个养老机构和5个街道养老服务中心运营补贴

2020年

西塞山区民政局

     340,000.00

     340,000.00


          -   

 7个养老机构床位补贴

2020年

下陆区民政局

     290,000.00

     110,858.00

    363,742.00

  -184,600.00

 2019年4季度特困老人购买服务费

2020年

开发区铁山区民政局

     520,000.00

     355,680.00


   164,320.00

 3个社会养老机构床位补贴

2020年

黄石港区民政局

      46,000.00



    46,000.00

 未使用

2020年

西塞山区民政局

      48,621.20



    48,621.20

 未使用

2020年

下陆区民政局

      46,000.00

            -   

     46,000.00

          -   


2020年

开发区铁山区民政局

      46,000.00



    46,000.00

 未使用

合计

   3,757,941.00

   2,633,257.80

    819,742.00

   304,94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