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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黄石市2016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7年预算草案的报告——2017年1月6日在黄石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时间:2017-01-24 08:58

市十四届人大

一次会议文件

 

关于黄石市2016年预算执行情况

和2017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2017年1月6日在黄石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黄石市财政局

 

各位代表: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大会书面报告我市2016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7年财政预算草案,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各位委员和列席会议人员提出意见和建议。

一、2016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2016年,全市财税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生态立市产业强市,加快建成现代化特大城市”战略目标,积极应对复杂严峻的经济形势,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努力推进财税体制改革,创新运行机制,破解发展难题,切实加强财政收支管理,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良好。

(一)2016年财政预算收支情况

2016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计数,下同)完成105.6亿元,为预算的97.24%,比上年增长5%。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包含上级各项转移支付,下同)完成254亿元,比上年增长12.4%。需要说明的是,市直及各县(市)区在办理决算过程中数据会有调整,决算办理完成后,市财政将全市财政决算上报市人大常委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的规定,现将2016年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报告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情况

2016年,市级(市直及开发区,下同)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307205万元,为预算的101.64%,可比增长15.26%。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862195万元,为预算的99.75%,可比增长13.15%。

市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242500万元,为预算的102.58%,增长6.4%,其中地方税收收入完成124674万元,为预算的93.04%,下降14.45%,非税收入完成117826万元,为预算的115.07%,可比增长21.47%。

市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756581万元,为预算的100%,可比增长13.07%。市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分项情况是:

(1)社会事业发展类支出12807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比重16.93%。主要是教育支出完成83542万元,为预算的100%;科学技术支出完成4668万元,为预算的100%;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完成12553万元,为预算的100%;农林水事务支出完成27313万元,为预算的100%。

(2)社会保障和公共卫生类支出26326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比重34.8%。主要是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完成181862万元,为预算的100%;住房保障支出完成49340万元,为预算的100%;医疗卫生支出完成32062万元,为预算的100%。

(3)经济建设类支出1822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比重24.08%。主要是城乡社区事务支出完成41858万元,为预算的100%;节能环保支出完成38441万元,为预算的100%;交通运输支出完成97801万元,为预算的100%;政府债务付息支出4100万元,为预算的100%。

(4)产业发展类支出4184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比重5.53%。主要是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完成25303万元,为预算的100%;商业服务业等支出完成14792万元,为预算的100%;粮油物资管理储备支出完成1752万元,为预算的100%。

(5)公共安全及行政机关运转类支出14119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比重18.66%。主要是公共安全支出完成55483万元,为预算的100%;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完成77943万元,为预算100%;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完成3847万元,为预算的100%;其他支出完成3921万元,为预算100%。

需要说明的是,财政部要求各级财政部门加快财政支出进度,降低财政国库库款规模,压缩结转结余资金,促进财政资金及时有效地用到经济社会事业发展方面。2016年省财政厅要求各市(县)区财政部门按照权责发生制的核算办法,将支出责任已经发生的资金列入年度支出,以上各类支出均按权责发生制的核算办法办理。

按现行财政体制算账,市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42500万元,加上上级财政补助收入350686万元、下级上解收入8916万元、上年结转资金41069万元及新增政府一般债券88950万元,调入财政存量资金11352万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3108万元,当年一般公共预算可用财力为756581万元,与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756581万元相抵,收支平衡。

2、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

2016年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225926万元,为预算的100%,较上年增长20.57%。加上上级基金补助收入3207万元、上年结余7057万元及专项债务转贷收入219660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总计455850万元。

2016年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完成283484万元,为预算的100%,较上年增长40.61%。加上专项债务转贷支出85330万元、专项债务还本支出85590万元及调出资金1446万元,政府性基金支出总计455850万元。

2016年市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129030万元,为预算的100%,增长346.4%,主要原因是2015年政府性基金收入完成28903万元,收入基数较低导致2016年收入增幅较大;加上上级基金补助收入3207万元、上年结余7057万元及专项债务转贷收入219660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总计358954万元。

政府性基金收入分项情况是:土地出让金收入105800万元,国有土地收益金和农业土地开发资金收入14200万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3600万元,新型墙体材料基金收入900万元,港口建设费收入330万元,污水处理费收入4200万元。

2016年市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83588万元(明细项目见政府性基金预算草案),为预算的100%,增长326.1%主要原因是2015年政府性基金支出完成43082万元,支出基数较低导致2016年支出增幅较大;加上专项债务转贷支出88330万元、专项债务还本支出85590万元及调出资金1446万元,政府性基金支出总计358954万元。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情况

2016年市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完成10769万元,为预算的102.56%,较上年下降11.85%,收入下降的主要原因是三鑫金铜公司、华新集团及担保集团的分红收入减少。加上上年结余1331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总计12100万元。收入分项情况:三鑫金铜股份公司分红收入4658万元,市级投融资公司上交利润1671万元,湖北银行及交通银行分红收入1100万元,中小企业担保公司分红收入2030万元,华新集团等分红收入1310万元。

2016年市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完成10861万元,为预算的91.8%,较上年下降0.22%,支出未完成预算的原因是市级投融资公司上交国有资产收益减少,相应减少注入资本金支出。加上结转下年支出1239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总计12100万元。支出分项情况:冶钢集团及矿务局职工安置财政补贴6500万元,对担保集团的政府担保风险补偿金支出2030万元,对市级投融资公司注入资本金支出1000万元,对华新集团离退休人员补贴支出1331万元。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情况

2016年市级社保基金预算收入完成511589万元,为预算的110.4%,比上年增长2.41%;市级社保基金预算支出完成565620万元,为预算的99.43%,比上年增长5.93%;当年收支结余-54031万元,累计滚存结余64971万元。

①企业职工养老基金收入389316万元,支出427556万元,当年结余-38240万元,累计结余-156383万元;②职工医疗保险基金收入90290万元,支出95629万元,当年结余-5339万元,累计结余130214万元;③失业保险基金收入9762万元,支出9459万元,当年结余303万元,累计结余34603万元;④工伤保险基金收入4285万元,支出14158万元,当年结余-9873万元,累计结余24696万元;⑤生育保险基金收入3005万元,支出6590万元,当年结余-3585万元,累计结余11140万元;⑥居民养老保险基金收入1013万元,支出1129万元,当年结余-116万元,累计结余3076万元;⑦居民医保基金收入12636万元,支出11097万元,当年结余1539万元,累计结余16344万元。⑧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基金收入1281万元,当年结余1281万元,累计结余1281万元。

5政府债券资金情况

2016年,上级下达我市政府债券资金87.9亿元,上年增长82%。其中置换债券资金66.1亿元,增长93.5%;新增债券资金21.8亿元,增长53.5%。按照区域划分:市级债券资金51亿元,上年增长100.1%;大冶市债券资金16.3亿元,上年下降5.8%;阳新县债券资金20.6亿元,上年增长274.5%。按照预算管理性质划分:一般债券59.7亿元,专项债券28.2亿元。

市直置换债券资金情况。市直置换债券资金19.1亿元,比上年增长86.5%,其中一般债券10.6亿元,专项债券8.5亿元

    (1)袁仓煤矿棚改贷款项目27850万元;

    (2)金广厦保障房项目10000万元;

    (3)大冶湖通江口裁弯取直项目6600万元;

    (4)紫新苑保障房项目19965万元;

    (5)污水管网及污水处理工程15000万元;

    (6)置换2015年到期应还政府债券本金39486万元;

    (7)供水管网建设项目3000万元;

    (8)山南铁路及新港支线铁路项目10195万元;

    (9)发展大道建设项目4190万元;

    (10)月亮山隧道项目54990万元。

市直新增债券资金情况。市直新增债券资金13.5亿元,比上年增长36.9%,其中一般债券8.9亿元,专项债券4.6亿元。

    (1)2016年应还政府债券利息13566万元;

    (2)污水管网及污水收集工程10000万元;

    (3)武九铁路建设项目65000万元,其中大冶市16250万元,阳新县48750万元;

    (4)市城投公司公益项目24950万元,其中土地收储项目10000万元,山南铁路及新港支线铁路项目10950万元,有轨电车项目4000万元;

    (5)黄阳公路项目3000万元;

    (6)园博园项目2000万元;

    (7)教育基础设施建设项目4900万元,其中黄石一中1800万元,黄石二中3100万元;

    (8)抗灾救灾恢复重建及普通公路建设等项目11274万元。

(二)2016年财税工作

2016年,全市财税部门认真落实市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的有关决议和市人大的预算审查意见,根据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坚持法治、改革和创新的思路,扎实推进财税各项工作,为加快建成鄂东区域性中心城市提供坚实的财力保障。

1、保障改善民生。按照“突出重点、守住底线”的要求,积极落实民生政策,加快支出进度,提高民生保障水平。2016年,市本级民生支出59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78%。一是大力支持社会保障工作。落实养老金第12次提标政策,筹集养老保险资金19.77亿元,保障了我市15.7万名退休人员的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安排资金9888万元,保障城区城市低保户、农村低保户和低保人员的基本生活、医疗救助等。投入资金5000多万元,继续支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综合改革,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二是积极推进社会事业发展。完善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统筹安排各类资金近1.7亿元,落实城乡义务教育学生“两免一补”政策,支持学前教育普及工程和城区教育布局调整,推动解决城区义务教育教职工医疗补助和剥离托管退休教师生活补贴。想方设法筹集资金,支持文化、体育等事业发展,保证“六馆一站”免费开放的资金需求。三是大力支持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积极筹措政府债券资金51亿元支持武九客专、黄阳快速路、园博园、普通公路及保障性安居工程等重点建设项目;安排保障房建设本级配套资金4.1亿元支持保障房建设;积极推动PPP模式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地下综合管廊、核心区城镇化等项目建设,放大政府资金投入效应。四是重点保障防汛救灾和精准扶贫工作,筹措安排防汛救灾资金3.18亿元,支持我市防汛救灾工作的开展。积极贯彻落实中央、省精准扶贫工作的精神,安排拨付市级扶贫建设资金7000万元,支持全市精准扶贫和脱贫工作。

2、支持经济发展。积极发挥财政职能,创新资金、政策扶持方式,主动服务和支持我市经济发展。一是大力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制定出台了《市财政局关于统筹盘活各类资金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意见》,统筹整合各类工业转型和企业帮扶资金1亿元,奖补市级重大工业项目建设和工业转型升级,共扶持企业600余家;设立6亿元的中小企业应急循环资金池和1.46亿元的生产流动资金,缓解了企业融资难题,共办理过桥资金360笔,帮助近300家企业完成续贷34亿元,有效降低企业成本7000多万元;拨付钢铁、煤炭化解过剩产能专项奖补资金6684万元,支持钢铁、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全市共化解钢铁过剩产能109万吨,关闭退出煤矿16处,化解煤炭过剩产能129万吨,提前两年完成了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工作任务积极支持市国资公司与基金公司合作设立产业投资基金,基金规模16.5亿元,定向投资于我市的重点企业和新兴产业。支持企业改组改制和股权并购。积极参与美尔雅集团改组改制,促成大型投资集团收购美尔雅集团79.7%股权,推动美尔雅实行多业综合发展,同时市政府也收回了收购方支付的2.69亿元的债权资金。大力支持东贝股权并购,通过国资公司筹集委托贷款资金3亿元,增加东贝股权并购的现金流,确保股权并购工作的顺利开展。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全面实施“营改增”,落实国家现有的增值税、所得税和固定资产加速折旧、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小微企业减免等税收优惠政策,进一步降低企业税负。2016年全市全面实施“营改增”为企业减税7亿元。全面清理规范涉企收费,降低涉企收费标准和水平,安排拨付资金3000万元,支持涉企执收单位落实减税降费政策,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全力向上争取项目资金。市直向上争取资金61亿元,比上年增长17.3%,其中,社保资金23.4亿元,政府新增债券资金13.5亿元,县域经济发展调度资金3亿元,资源枯竭型城市补助资金3.6亿元,保障房补助资金3.8亿元,环境保护补助资金2.9亿元,商业服务业补助资金1.1亿元

3、深化财税改革。制定出台了《2016年财税改革方案》,统筹推进各项改革,为经济发展增添动力。一是进一步完善预算管理机制。统筹整合市级重点项目资金、财政存量资金、政府债券资金和转移支付资金37亿元,支持全市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严格预算审批和执行程序,细化预算编报和绩效评审的要求。按照《预算法》的规定,扩大预决算公开的范围和内容,提高预决算公开的及时性和完整性市直多数部门(单位)按程序公开了2016年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二是全面推进“营改增”改革。认真贯彻执行中央、省“营改增”政策,积极做好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和生活服务业改革扩面工作。加强政策分析评估,积极支持“营改增”企业产业调整、产业升级和经营模式优化,确保“营改增”工作任务全面完成。三是推动投融资公司市场化转型。起草制订了《市级投融资公司工作目标考核管理办法》,加强市级投融资公司管理。盘活资金资产资源,推动市级投融资公司转型发展,增强经营能力,市级投融资公司资产规模预计达到900亿元,比上年末增长41.5%,预计实现融资160亿元,完成投资104亿元。四是积极推进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完善了PPP相关配套制度,建立了PPP专家库、项目库和中介机构推介库,规范推进PPP项目实施。市级有4个PPP项目进入财政部示范项目库,推动实施项目8个,总投资93亿元,争取中央奖补资金2700万元,吸引社会资本77亿元。

4、强化财政监管。一是组织开展专项检查。按照省市要求,先后组织开展了基层财务专项整治、财务报销违规问题专项治理、运用大数据开展惠民政策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和“小金库”专项清理等工作,共查处违规违纪金额1.9亿元,查处涉案人员70人,进一步严肃了财经纪律。二是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制度体系建设,制定出台了《黄石市级预算绩效目标管理暂行办法》,规范了绩效目标的管理工作;完成了20家一级预算单位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申报工作,占全市一级预算单位的30%,金额2.34亿;完成了2016年重点项目绩效评价和专项资金绩效监控工作,资金量分别为16.16亿元和3.87亿元,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三是加强专项资金管理。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市级重点专项资金预算管理的意见》,规范了城维费、配套费、污水处理费、排污费、教育附加费、人防工程建设费、体育彩票公益金、福利彩票公益金和科技研发专项经费等九项专项资金的使用和管理。四是加强国库资金监管。率先在全省成功实现了财政国库集中电子化支付,提高了资金拨付效率;组织开展了财政公共资金存放银行遴选工作,提高了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组织实施了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编制工作,加强规范了预算执行管理。五是加大“三公”经费监管力度。执行“三公”经费月报制度,建立“三公”经费执行情况预警机制。市直“三公”经费支出3220万元,比年同期减少820万元,下降20.3%。六是组织开展履职尽责督促检查。认真履行工作职能,主动接受检查监督,健全完善管理制度,着力提高服务水平。经过综合考评,我局在全市8家履职尽责全面督促检查单位中排名第一。

2016年,面对经济发展的新常态,全市财税部门砥励奋进、改革创新,为支持全市经济社会平稳发展,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但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经济形势仍复杂严峻,财政收入增幅下降和财政支出刚性增长的矛盾突出,保民生保发展任务艰巨;政府各类债务风险逐步显现,需要高度关注;实施新《预算法》的要求越来越严格,依法理财水平需要进一步提高。我们将在新的一年工作中积极应对,努力化解。

二、2017年财政预算草案

2017年是实施“十三五”规划的重要一年,也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深化之年,财政工作面临新的机遇和挑战,做好今年的财税工作意义重大、责任重大。

2017年我市财政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是: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围绕服务生态立市、产业强市发展战略,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创新财政支持方式,大力支持实体经济发展,推进经济转型升级;调整和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大力保障改善民生;深化预算管理体制改革,加快建设现代财政管理制度体系;加大财政资金统筹整合力度,清理盘活存量资金,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奠定坚实的财力基础。

按照统筹兼顾、勤俭节约、量力而行、讲求绩效和收支平衡的原则,围绕中央、省重大政策落实以及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2017年预算突出“保障、支持、一严控、一防范”六个方面的预算政策。即保障工资及运转支出,保障重点民生支出,支持生态环境治理,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和项目建设,严控一般性支出和“三公”经费,全面防范财政风险。

(一)一般公共预算

2017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建议按增长8%安排,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14亿元;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280亿元,比上年增长10%。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的规定,各县(市)区预算经同级人大会审查批准后,市财政局及时将全市预算报市人大常委会备案。

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24450万元,可比增长10%。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包含上级各项转移支付)760171万元,可比增长6.37%。

市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51850万元,可比增长8%,其中:税收收入135273万元,可比增长9%;非税收入116577万元,可比增长6.7%。

按现行财政体制算账,市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51850万元,加上上级财政补助收入378940万元、下级上解收入9036万元,调入财政存量资金20564万元及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5000万元,当年一般公共预算可用财力为665390万元,与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65390万元相抵,收支平衡。

市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665390万元,剔除2016年的新增债券支出、退休人员支出(因实行养老保险并轨,2017年退休人员工资从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基金发放)、上年结转支出等不可比因素,可比增长10.09%,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主要项目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5325万元,可比增长8.36%,主要用于维持机关事业单位公共管理、公共服务等支出。

2、公共安全支出60434万元,增长8.92%,主要用于公安司法等公共安全事务支出。

3、教育支出68737万元,可比增长13.6%,主要用于保障各项教育事业发展支出。

4、科学技术支出5783万元,增长23.89%,主要用于鼓励企业研发创新、扶持科技事业发展支出。

5、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4603万元,增长16.33%,主要用于文化、体育、传媒事业及相关产业发展。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72902万元,可比增长8.2%,主要用于城乡居民社会保险、促进就业、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及社会救济等支出。

7、医疗卫生支出33051万元,可比增长8.14%,主要用于保障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城乡居民医保补助、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等。 

8、节能环保支出39784万元,可比增长21.02%,主要用于环境监测整治、污染防范、节能减排、自然生态保护等支出。

9、城乡社区事务支出33902万元,可比增长3.96%,主要用于市政道路及配套设施建设、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等支出。

10、农林水事务支出23932万元,可比增长9.44%,主要用于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发展现代农业、促进农民增收及精准扶贫等。

11、交通运输支出20203万元,可比增长13.17%,主要用于保障重大交通基础设施投入、公路维修保养、交通事业发展等。

12、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21431万元,可比增长4.22%,主要用于支持企业发展、推进重大产业项目、促进产业转型升级等。 

13、商业服务业等支出15336万元,可比增长17.36%,主要用于支持商贸流通服务、口岸建设和旅游博览会等行业发展。

14、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9044万元,可比增长5.12%,主要用于国土资源管理、地质灾害防治、海洋环境保护、气象服务等支出。

15、住房保障支出50940万元,增长3.24%,主要用于保障性住房建设、保障性住房维护管理、低收入群体的租金补贴等。

16、其他支出5920万元,可比增长5.6%,主要用于粮油管理事务发展支出、预备费安排支出及军分区、预备役高炮团、海关等支出。

17、债务付息支出14063万元,主要用于政府一般债券付息支出。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

2017年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安排314602万元,较上年增长39.25%;加上上级基金补助收入4146万元、调入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5676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总计324424万元。

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安排324424万元,较上年增长14.44%。

2017年市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安排150030万元,较上年增长16.28%;加上上级基金补助收入4146万元、调入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5676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总计159852万元。收入分项情况:土地出让金收入124200万元,国有土地收益金和农业土地开发资金收入15800万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4000万元,新型墙体材料基金收入700万元,港口建设费收入330万元,污水处理费收入5000万元。

2017年市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安排159852万元,较上年可比增长17.6%。支出分项情况: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124200万元,国有土地收益基金及农业土地开发资金支出15800万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支出4000万元,新型墙体材料基金支出700万元,港口建设费支出330万元,污水处理费支出5000万元,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3492万元,车辆通行费安排的支出400万元,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安排的支出244万元,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支出10万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务付息支出5676万元。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2017年市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安排11238万元,较上年增长4.36%,加上上年结余1239万元,收入总计12477万元。收入分项情况:三鑫金铜股份公司分红收入5200万元,华新集团公司分红收入1200万元,湖北银行及交通银行分红收入1100万元,担保集团公司分红收入2000万元,市级投融资公司上缴利润收入1738万元。

2017年市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安排12477万元,较上年可比增长3.47%。支出分项情况:冶钢集团及矿务局职工安置财政补贴5900万元,企业离休干部生活补贴财政补助1200万元,政府担保风险补偿金支出3000万元,对市级投融资公司资本金注入1050万元,其他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1327万元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2017年市级社保基金预算收入安排643756万元,较上年增长25.83%市级社保基金预算支出安排653394万元,较上年增长15.52%当年收支结余-9638万元,累计滚存结余55334万元。

社保基金分项结余情况是:企业养老基金累计结余-156383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金累计结余1281万元,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基金累计结余130233万元,失业保险基金累计结余33718万元,工伤保险基金累计结余14737万元,生育保险基金累计结余7616万元,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累计结余3459万元,居民基本医保基金累计结余20673万元。

按照《预算法》的规定,市人大财经委提前三十日对2017年市级预算草案进行初步审查,并提出了审查意见,市财政局关于预算审查意见的整改处理情况,在本人民代表大会上印发各位代表。

三、2017年财税重点工作

(一)强化收支管理,提高财政保障能力。一是强化收入征管。根据经济发展、政策调整等因素变化,科学制定组织收入预案,提高收入预测的准确性。继续落实领导包保责任制、财税联席会议和通报督办约谈等收入工作制度,加强收入征管协调,坚持做到以旬保月、以月保季、以季保年。密切关注经济走势,加强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税收分析与监控,不断强化土地税收、建筑安装业、个人所得税、房地产税收征管和营业税清欠工作,确保税源稳定。与此同时,积极做好土地出让协调督办工作,努力挖掘土地税收潜力。抓好罚没收入、基金收入、社保费收入和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源有偿使用收入的征管,做到应收尽收。二是加强支出管理。建立健全支出进度通报制度,督促各预算单位不断加快资金拨付流程和用款计划,有效加快支出拨付进度,提高预算支出执行效率,加强财政支出监督管理,促进各项经济社会事业的发展。

  (二)优化支出结构,保障改善民生。一是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积极向上争取省级养老保险补助资金,确保养老金及时足额发放。认真做好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和工资调整工作,稳步提高参保人员保障水平。支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建立多层次基本医疗保障体系,减轻群众医疗负担。做好社会救助工作,保障弱势群体人员的各项待遇落实。按照“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工作要求,完善减免税费、小额担保贷款、财政贴息、职业培训补贴等各项财税政策,支持就业创业工作。二是支持教育文化事业发展。支持健全教育经费保障及扶困助学机制,加大学前教育、高中教育和职业教育扶持,落实高中生均公用经费和高职学院生均拨款经费政策。继续实施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计划,促进义务教育城乡均衡发展。统筹使用教育附加费,支持实施市经济开发区、团城山教育布局调整三年行动计划。支持重点文体设施建设,加大文化经费投入,支持十五届省运会筹备工作,推动文体事业和文化产业发展。三是支持住房保障工作。筹集保障房建设补助资金,提高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比重,推动实施政府购买棚户区改造服务,支持房地产去库存。四是支持精准扶贫工作。统筹使用各级涉农资金,全力支持全市精准扶贫和脱贫工作,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有力支撑。按照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要求,统筹整合农业发展资金,支持农业重点项目和农业产业化发展。

(三)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积极培植财源。认真落实国家积极财政政策,从供给侧和需求侧两端发力,助推我市经济发展。一是积极发挥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作用,不断扩大产业投资基金的规模,引导和带动社会资本,对重点领域、重点产业和重点项目进行扶持,突出支持大冶湖生态新区和电子信息产业、高端装备制造产业、智能化模具产业和生物医药等重点产业加快发展。二是科学合理安排使用各项财政扶持资金,加快资金拨付进度,最大限度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率。安排使用好制造业转型发展专项资金,支持制造业转型发展。统筹使用好县域经济发展调度资金和应急循环资金,缓解企业资金难题。深入推进“双千”活动,认真研究各项帮扶政策,积极帮助企业解决困难。认真做好向上争取工作。重点关注“营改增”后省与地方的税收分成比例调整情况,争取对黄石的增量返还政策倾斜。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对真抓实干成效明显地方加大激励支持力度的通知》文件精神,紧盯国家政策机遇,大力争取中央、省救灾资金、物和项目支持。积极争取高端装备制造、钢铁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土壤污染治理和水环境治理等各类中央、省财政奖补资金。

(四)继续深化财税改革,提升财政管理水平。一是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加强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加快构建现代预算管理制度体系。二是落实个人所得税、车购税、消费税等各项税制改革相关措施,跟踪预判国家税制改革动向,提前做好精准测算,确保改革顺利推进,维护地方既得利益。三是继续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围绕推进市级投融资公司转型升级,着力盘活全市资金资产资源,创新融资方式,优化发展环境,撬动社会资本,防范债务风险,实现投融资公司经营业绩、社会资本合作和国际化融资等重大突破。四是统筹盘活财政资金,按照中央、省和市文件规定,清理盘活财政存量资金,重点支持民生工作和重大项目建设。五是大力推进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大力推广运用PPP模式,加快推进国家PPP示范项目早日落地,规范PPP项目实施,力争全市新增PPP项目6个。

(五)加强财政监管,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一是充分发挥财政监督在财政资金安排使用中监管功能,切实加强财政资金监管,深入开展严肃财经纪律专项检查,加强财政资金尤其是重大民生资金的监管,切实维护财经纪律严肃性。二是组织开展重点预算绩效评价工作,确保重点预算绩效评价占公共预算支出的30%以上加强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构建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编制相挂钩管理机制;加强绩效信息公开工作,完善绩效信息公开制度,逐步扩大信息公开范围,依法将评价结果向社会公开,广泛接受社会监督三是规范政府债务管理做好地方政府新增债券资金和置换债券资金安排使用、跟踪监管工作。建立债务预警和考核问责机制,规范政府举债融资行为,防范债务风险。四是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严格落实会议费、差旅费、培训费管理制度,加强“三公”经费支出管理,积极引导党政机关厉行节约,严格压缩不合理支出。五是建立内部控制制度,提高财政管理工作的质量和效率,减少和消除财政管理风险,保护资金和人员安全。

各位代表,财政改革发展面临的任务光荣而艰巨。我们将在市委、市政府正确领导下,自觉接受市人大的监督,认真听取市政协的意见和建议,坚定信心、主动作为,以良好的精神状态和求真务实、改革创新的作风,扎实推进2017年的各项财税工作,为我市生态立市、产业强市,加快建成鄂东区域性中心城市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名词解释:

⑴一般公共预算:指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和经济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行使、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⑵政府性基金预算:指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用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

⑶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是指国家以所有者身份依法取得国有资本收益,并对所得收益作出支出安排的收支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包括利润收入、股利、股息收入、产权转让收入和其他收入。

⑷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是对社会保险缴款、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和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社会保险的收支预算。

⑸公私合作:英文表述为Public-Private Partnership,简称PPP。是指在提供公共产品或服务过程中,政府与私人部门建立利益共享和风险分担的合作机制。发达国家普遍将PPP作为缓解财政压力、提高公共服务效率的一次变革。在当前着力化解地方融资平台风险的背景下,运用PPP可以缓解三个方面的难题,一是转变公共产品供给机制,由政府包办转为公私合作,可以缓解目前融资平台债务高的问题;二是引入市场竞争激励机制,由国有企业管理转为公私共同管理,可以推动解决公共供给效率低的问题;三是拓宽投融资领域,降低或取消民营投资进入公共领域的门槛,可以解决私人资本进入难的问题。

⑹政府性债务:政府性债务包括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政府负有担保责任的债务和政府可能承担救助责任的债务三类。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是指需由财政资金偿还的债务,属政府债务;政府负有担保责任的债务是指由政府提供担保,当某个被担保人无力偿还时,政府需承担连带责任的债务;政府可能承担救助责任的债务是指政府不负有法律偿还责任,但当债务人出现偿债困难时,政府可能需给予一定救助的债务。后两类债务均应由债务人以自身收入偿还,正常情况下无需政府承担偿债责任,属政府或有债务。

⑺预备费:是指政府预算中不规定具体途径的当年后备基金,一般用于当年预算执行中的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处理增加的支出及其他难以预见的开支。

⑻预算绩效管理:预算绩效是指预算资金所达到的产出和结果。预算绩效管理是政府绩效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一种以支出结果为导向的预算管理模式。要求政府部门不断改进服务水平和质量,花尽量少的资金、办尽量多的实事,向社会公众提供更多、更好的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使政府行为更加务实、高效。推进预算绩效管理,要将绩效理念融入预算管理全过程,使之与预算编制、预算执行、预算监督一起成为预算管理的有机组成部分,逐步建立“预算编制有目标、预算执行有监控、预算完成有评价、评价结果有反馈、反馈结果有应用”的预算绩效管理机制。

⑼地方公共预算收入:是指根据现行财政管理体制规定,划归地方财政的税收和非税收入。主要包括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共享税收地方分享部分,营业税、资源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增值税、房产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车辆购置税、车船税、印花税、契税、耕地占用税、烟叶税等地方固定税收,以及非税收入。

⑽地方公共预算支出:是指按照现行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事权的划分,经地方各级人大批准 ,用于保障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各项支出。

⑾专项收入:是指环保、水利、教育、国土等部门征收的,有专门用途的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包括排污费收入、水资源费收入、教育费附加收入、矿产资源专项收入(矿产资源补偿费收入、探矿权采矿权使用费收入、探矿权采矿权价款收入)和其他专项收入。

⑿部门预算:是指政府的部门根据国家法律和政策的规定,为履行其职能,经依法编制、汇总、审核、批复后形成的、涵盖本部门全部收支活动的综合财政收支计划。

⒀结转资金:是指当年支出预算(含追加预算)己执行但尚未完成或因故未执行,下年需按原用途继续使用的财政拨款资金。

⒁结余资金:是指支出预算工作目标己完成,或由于受政策变化、计划调整等因素影响工作终止,当年剩余的财政拨款资金。

(15)六馆一站:是指市科技馆、博物馆、图书馆、体育馆、群艺馆、湖北水泥博物馆、文化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