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省、市有关中央直达资金工作的要求,市财政局严格落实直达资金常态化管理机制的相关规定,切实履行中央直达资金管理责任,保障中央直达资金精准下达、直接惠企利民。
一是加强领导,明确职责。市财政局联合省财政厅驻黄办,成立了工作领导小组,同时下发《关于做好直达资金监控工作的通知》(黄财办发〔2020〕160号),明确直达资金的操作规范,划分了各部门的工作职责,强化了监督问效。
二是履职担当,从严管理。市财政局将直达资金工作作为全面履行从严治党重要职责,联合市纪委驻市财政局纪检组,经常性开展督办,加大分析研判力度,针对性采取措施,全面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同时,接受市纪委监委的全面指导,多次在市纪委监委带领下开展实地调研、座谈,及时协调解决直达资金拨付使用中存在的问题,加快工作推进。
三是强化沟通,形成合力。一方面加强对县(市、区)财政部门的指导,组织相关人员参加直达资金工作的培训,提高运作直达资金工作的业务能力,形成上下一盘棋的局面;另一方面加强与部门单位的沟通衔接,压实部门单位资金使用的主体责任,督促各单位落实好直达资金相关政策,提高资金使用质效。
四是健全机制,注重实效。市财政局建立月通报考核制度,分单位、分科室、分项目,按月逐笔通报直达资金分配和使用情况。同时通过现场调研、专题座谈等方式,加大对县(市、区)直达资金执行的督导力度,并对考核排名靠后的县(市、区)进行通报、约谈,在全市范围内形成赶超先进、齐头并进的良好态势。
同时,市财政局通过对直达资金全流程、全动态的监控,明确各环节责任,跟踪资金走向,真切发挥财政直达资金作用,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在解决医疗行业资金压力,保障退休人员工资按时足额发放,降低企业融资成本、纾缓资金压力,缓解不断加剧的城乡居民养老压力等难题方面起到了实实在在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