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鄂财农发[2024]25号文件要求,现拨付下陆区2024年中央耕地建设与利用资金17万元,用于第三次土壤普查工作。收入列2024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1100252农林水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支出列“213农林水支出”科目,通过2024年市与区财政年终结算办理。
一、各地要按照有关要求,做好资金拨付和项目的组织实施,该资金纳入2024年中央财政直达资金管理范围,标识为“中央直达资金”,按照直达资金管理相关规定,做好资金管理和直达资金监控系统数据录入,确保数据真实、账目清晰、流向明确。
二、请区财政部门会同农业农村部门进一步加强预算绩效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对照确定的绩效目标做好绩效监控,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2024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