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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和省级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

来源:黄石市财政局    时间:2023-09-02 11:28

财政局:

根据《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和省级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鄂财建发〔2023〕67号)要求,现下达你地2023年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万元,其中:提前下达中央补助资金万元(鄂财建发〔2022〕164号),省级补助资金万元;本次下达中央补助资金万元,省级补助资金万元,具体金额见附件1。中央补助资金项目代码为1000013Z135080000029,省级补助资金项目代码为42000022814

T000000125。收支列2023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1100258住房保障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和“2210105农村危房改造”。通过2023年财政年终结算办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此次下达中央和省级补助资金用于符合条件的农村低收入群体实施危房改造和农房抗震改造。根据《财政部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中央财政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社﹝2023﹞64号),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包括易返贫致贫户、农村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和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家庭、农村低保边缘家庭、未享受过农村住房保障政策支持且依靠自身力量无法解决住房安全问题的其他脱贫户。

二、2023年中央和省级补助资金(含提前下达的补助资金)列入直达资金管理。你地在将中央和省级补助资金落实到补助对象时应将具体信息导入直达资金监控系统。中央和省级补助资金在预算指标管理系统中已按照“01中央直达资金”标识,并贯穿资金分配、拨付、使用等整个环节,且保持不变。你地在分解下达资金时,对于资金来源既包含中央直达资金、省级直达资金又包含地方对应安排资金的,应当在预算指标文件、指标管理系统中按照资金来源分别列示,同时在指标系统中分别登录,并导入直达资金监控系统,确保数据真实、账目清晰、流向明确。

三、按照中央、省关于做好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安全保障工作的政策要求和财社〔2023〕64号文件规定,加强补助资金使用管理,加快预算执行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避免闲置浪费。严格按照规定的支持范围使用资金,不得擅自扩大支出范围,不得以任何形式挤占、挪用、滞留。支付给农户的资金,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分阶段按照比例或竣工验收后一次性足额支付到农户“一卡通”账户。资金使用接受省财政厅驻市州财政监督检查办事处的监督检查。

四、按照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要求,对照省对地方转移支付区域绩效目标表(详见附件2),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做好绩效监控和绩效评价,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附件:

1、2023年黄石市中央和省级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表

2、省对地方转移支付区域绩效目标表

黄石市财政局

2023年9月2日

附件1

2023年黄石市中央和省级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表

单位:万元

 单 位

合计

中央补助资金

省级补助资金



小计

已提前下达金额

本次下达金额

小计

已提前下达金额

本次下达金额

合计

22

16

6

10

6

1

5

西塞山区财政局

11

8

5

3

3

1

2

开发区·铁山区财政局

11

8

1

7

3

0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