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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石市财政局关于拨付2023年中央和省 耕地建设与利用高标准农田建设资金的通知

来源:黄石市财政局    时间:2023-05-26 11:43

开发区·铁山区财政局:

根据省财政厅鄂财农发[2023]21号文件要求,为支持做好高标准农田建设相关工作,现拨付你区2023年中央和省耕地建设与利用高标准农田建设资金1499万元(中央资金1015万元,省级资金484万元)。请列入2023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1100252农林水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和“2130153农田建设支出”,通过2023年市与区财政年终结算办理。

一、请根据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印发的《湖北省农田建设补助资金管理实施细则》(鄂财农发[2019]92号)等文件规定,按照《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3年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的通知》(鄂农发[2023]14号)确定的8000亩建设任务,安排必要的资金投入高标准农田建设,列入本级2023年政府预算。

二、农田建设补助资金纳入直达资金动态监控系统管理。按照鄂财农发[2019]92号等文件规定,及时将资金分解落实到具体项目,切实加快预算执行,强化资金监管,确保资金安全、规范、高效运行。

三、请按照《财政部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的通知》(财预[2018]167号)和《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通知》(鄂财绩发[2019]10号)等文件要求,做好预算绩效管理相关工作。

附件:2023年中央和省耕地建设与利用高标准农田建设资金绩效目标表

黄石市财政局

2023年5月26日

附件





2023年中央和省耕地建设与利用高标准农田建设补助资金绩效目标表

转移支付名称

耕地建设与利用高标准农田建设补助资金

中央主管部门

财政部、农业农村部

实施单位

开发区·铁山区

省级主管部门

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

中央补助资金(万元)

1015

省级补助资金(万元)

484

县级主管部门

县(区)财政局、县(区)农业农村局

县(区)级资金(万元)


年度目标

目标1:完成高标准农田新建和改造提升任务(财政渠道),通过项目建设,有效改善项目区农田基础设施条件,提升耕地质量,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
   目标2:完成高效节水灌溉新建任务(财政渠道),提升农田灌溉排水和节水能力。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年度指标值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新增高标准农田面积(万亩)

0.8

改造提升高标准农田面积(万亩)


新增高效节水灌溉面积(万亩)


质量指标

项目验收合格率

≧95%

耕地质量

逐步提升

时效指标

任务完成及时性

1-2年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粮食综合生产能力

明显提升

田间道路通达度

平原区到100%,丘陵区≧90%

可持续影响指标

水资源利用率

逐步提升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受益群众满意率

≧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