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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财政局关于批复2023年市直部门预算的通知-黄财预发〔2023〕14号

来源:黄石市财政局    时间:2023-01-17 11:31

市直各部门(单位):

2023年市级预算已经市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审查批准。根据《预算法》相关规定,现批复你部门(单位)2023年预算,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依法履行部门预算执行主体责任。根据《预算法》、《预算法实施条例》规定,各部门(单位)是本部门、本单位的预算执行主体,负责本部门、本单位的预算执行,并对执行结果负责。各部门(单位)应依法执行本部门(单位)的预算,依法向社会公开本部门(单位)预算,依法接受人大、政府和社会的监督。

2、依法批复所属单位预算。各部门(单位)要按照《预算法》的规定,自接到市财政局批复本部门预算后15日内,批复所属各单位预算(预算数据由主管部门从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中导出)。各部门在批复所属单位预算时,不得对市财政局批复的预算进行调整。因特殊情况确需调整的,应在执行中按预算调整规程办理。

批复到各部门(单位)的预算包括部门预算表(部门经济科目)(附件1)、部门预算表(政府经济科目)(附件2)、部门收入预算表(附件3)、部门支出预算表(附件4)、人员类项目和公用经费预算资金来源表(附件5)、其他运转类和特定目标类项目支出预算资金来源表(附件6)、其他运转类和特定目标类项目支出明细表(财政拨款)(部门经济科目)(附件7)、其他运转类和特定目标类项目支出明细表(财政拨款)(政府经济科目)(附件8)、政府采购预算表(附件9)。

3、认真做好预算公开工作。各部门(单位)要按照《预算法》要求,在法定时限内(预算批复后二十日内)统一公开2023年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等要求公开的事项,并在完成公开工作后主动将公开链接提供给市财政局门户网站。请各部门(单位)于2023年2月2日前将公开链接(含所属二级单位预算公开链接)报市财政局对口科室,各科室汇总后及时报预算科。

部门(单位)预算公开以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财政拨款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财政拨款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财政拨款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项目支出表为基本格式公开部门预算信息,以上十张报表集成在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中,各部门(单位)可在系统中导出预算公开报表(导出路径:登入2023年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预算编制→黄石市本级部门预算输出报表→2023年黄石市部门预算公开报表→整套报表→报表导出)。预算公开相关要求详见《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做好预决算公开工作的通知》(黄财预发〔2020〕18号)、《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要求》(附件10)及《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说明(建议模板)》(附件11)。

4、依法依规做好预算执行工作。各部门(单位)要遵循 “先有预算、后有支出的原则”,按照部门预算编列的科目和具体项目组织预算执行,不得随意调整科目和项目。对上级转移支付项目、上年结转项目,按照实际收到的上级转移支付项目和市财政批复的结转项目执行。各部门(单位)应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对无正当理由执行进度缓慢、执行绩效差的项目,在编制下年度预算时,视情况调减项目总额或取消项目。

5、严格遵守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各预算单位应切实履行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制,严格按规定做好预算资金支付工作。财政部门将重点加强对部门预算支出异动情况和违规行为的监管。

6、严格执行政府采购预算。按照政府采购制度的规定,严格执行政府采购预算,并依法将政府采购的情况及时向社会公开。财政部门将对政府采购预算及制度执行情况,依法进行监督检查。

7、加强预算绩效管理。按《预算法》及《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3号)精神,各预算单位在法定时限内(财政部门批复后二十日内)将收到的绩效目标批复表进行网上公开,并在完成公开工作后将公开链接提供给市财政局对口科室,各科室汇总后交预算绩效科。

8、加强非税收入管理。各部门(单位)非税收入要按政策应收尽收、全额缴入国库。非税收入短收的部分,将按相关管理要求处理;非税收入超年度计划征收部分,按《预算法》规定只能用于冲减赤字或者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执行中不办理调整事宜。

9、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和一般性支出。各部门(单位)在预算执行中,应当严格遵守财经纪律,按照坚持真正过紧日子的要求,切实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和一般性支出,不得超预算执行。

10、严格财务监督管理。各部门(单位)的财务机构负责组织本部门(单位)的预算执行工作,要积极为领导出谋划策,严格把好支出关口,不得突破预算和收入来源列支形成负结余;要按规定及时进行核算,及时报送财务报表,自觉接受财政、审计等部门的监督检查。

特此通知。

附件:1:2023年黄石市直部门预算表(部门经济科目)

2:2023年黄石市直部门预算表(政府经济科目)

3:2023年收入预算表

4:2023年支出预算表

5:2023年人员类项目和公用经费预算资金来源表

6:2023年其他运转类和特定目标类项目支出预算资金来源表

7:2023年其他运转类和特定目标类项目支出明细表(财政拨款)(部门经济科目)

8:2023年其他运转类和特定目标类项目支出明细表(财政拨款)(政府经济科目)

9:2023年政府采购预算表

10: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要求

11: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说明(建议模板)

黄石市财政局

2023年1月17日

附件10

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要求

内容完整性

部门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情况

公开本部门(单位)预算,同时一级部门(单位)要公开包括本级预算和所属单位预算在内的汇总预算

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主要包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金额和货物、工程、服务采购的预算金额)

专业性较强的名词进行解释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有无情况均需说明)

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有无情况均需说明)

预算公开管理文件

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收支总体情况表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项目支出表

没有数据的表格应当列出空表并说明

细化程度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公开到功能分类到项级科目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开到经济性质分类到款级科目

“三公”经费

“三公”经费增减变化及原因等说明信息

“三公”经费支出表按“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公开

“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费”细化到“公务用车购置费”和“公务用车运行费”公开

及时性

在预算批复后20日内公开

公开方式

各部门建有门户网站的,应当在门户网站公开,并永久保留;没有门户网站的,在公开媒体公开,并积极推动门户网站建设。

在财政部门建立的预决算公开统一平台(或专栏)上集中公开

在统一平台公开的预算编制目录

附件11

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说明(建议模板)

一、部门(单位)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三、预算收支及增减变化情况

四、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单位)的公用经费。

五、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及增减变化情况

"三公"经费支出按"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公开,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应当细化到"公务用车购置费""公务用车运行费"两个项目,并对增减变化情况予以说明。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八、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主要包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金额和货物、工程、服务采购的预算金额。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十、项目预算绩效情况

十一、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十二、专业名词解释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表(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

批复时间:2023年1月17日







          金额单位:万元

单位名称

财    政    拨    款

合计

经费拨款(补助)

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安排的拨款

纳入预算管理的罚没收入安排的拨款

纳入预算管理的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拨款

纳入预算管理的专项收入安排的拨款

纳入预算管理的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安排的拨款

公共预算上年  结转安排的拨款

市级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共同缔造

3000

3000







市级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

8500

8500







小计

11500

11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