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财社发〔2025〕174号
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5年省级财政
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农村低保
五保兜底保障资金)预算的通知
财政局:
为贯彻落实《中共湖北省委 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实施意见》精神,根据市政府意见,现下达你地“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农村低保五保兜底保障资金)” 万元。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此项资金,请按照《湖北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管理使用,优先用于低保、特困人员供养。此项资金列入2025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1100248社会保障和就业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和“21305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通过2025年市与区县财政年终结算办理。
三、此项资金列入转移支付预算执行常态化监督范围,各级财政部门要在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及时接收登录预算指标,并保持“追踪”标识不变。请按照《湖北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文件规定,各级财政部门原则上在30日内将省级衔接资金预算指标细化到具体项目和单位,完成下达预算流程。各级财政部门要依托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转移支付监控模块,加强日常监管,提高转移支付资金管理使用的规范性,充分发挥衔接资金使用效益。
四、请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的要求,参照农村低保五保兜底保障资金区域做好绩效运行和绩效评价,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
1.2025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
(农村低保五保兜底保障资金)分配表
2.2025 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
(农村低保五保兜底保障资金)区域绩效目标表
黄石市财政局
2025年9月25日
附件1
2025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农村低保五保兜底保障资金)分配表
地区 | 分配资金(万元) | 备注 |
开发区·铁山区 | 45 | |
新港物流园区 | 6 | 与阳新县结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