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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石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3年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第一批)的通知

来源:黄石市财政局    时间:2023-04-12 11:29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精神,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下达你地2023年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以下简称衔接资金)    万元,其中支持市领导挂点村资金    万元,革命老区建设发展资金      万元。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下达的2023年衔接资金主要用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

二、上述资金收支列2023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1100231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转移支付收入”科目,支出列入2023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21305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

三、各地要严格遵照《湖北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使用管理市级衔接资金,聚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短板弱项,优先支持农业特色优势产业发展,不断提高资金用于产业发展的占比,在确保资金安全前提下,加快衔接资金拨付使用。

四、市级财政衔接资金参照直达资金管理,各地在指标管理系统中及时登录有关指标和直达资金标识,导入直达资金监控系统,确保数据真实、账目清晰、流向明确。同时请你地在收到通知30日内,结合本次下达的资金,研究提出绩效目标备案表报市财政局、市乡村振兴局等部门。

附件:

1.2023年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第一批)分配表

2.2023资金区域绩效目标备案表

黄石市财政局

2023年4月4日 

附件1

2023年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

补助资金(第一批)分配表

单位:万元

单位

合计

市领导挂点村资金

革命老区建设发展资金

备注

大冶市

70

40

30


阳新县

422

380

42


·铁区

208

200

8


700

620

80




附件2

资金区域绩效目标备案表

2023年度)

资金名称

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

地方财政部门

**县财政局

地方主管部门

**县乡村振兴局等

资金情况
(万元)

年度金额:


年度目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级指标

指标值

绩效指标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支持产业发展项目数量(≧**个)





支持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数量(≧**个/处)





支持脱贫人口稳定就业人数(≧**人)





支持农作物种植面积(≧**亩)





支持畜牧养殖数量(≧**头/只)




质量指标

基础设施建设验收合格率(≥**%)

100




种养业成活率(≥**%)

90



时效指标

项目完成及时率(≥**%)

100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

困难群众经济收入

稳步提高



社会效益指标

基础设施条件

持续改善



生态效益指标

生态环境

持续改善




人居环境

持续改善



可持续影响指标

项目库建设

不断完善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受益群体满意率(≥**%)

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