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单位)主要职责
第二部分 机构设置情况
第三部分 预算收支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
第四部分 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第五部分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第六部分 政府采购安排情况
第七部分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第八部分 重点项目预算绩效情况
第九部分 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第十部分 专业名词解释
附件: 黄石市财政局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第一部分 部门(单位)主要职责
1、拟订全市财税发展战略、规划、政策和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分析预测经济形势,参与制定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调控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拟订和执行市级与城区(开发区)、政府与企业的分配政策,完善鼓励公益事业发展的财税政策。
2、拟订和执行全市有关财政、财务、会计管理制度,并加强指导监督。
3、负责管理市级各项财政收支。编制年度市级预决算草案并组织实施。组织制定经费开支标准、定额,负责审核批复市直部门(单位)的年度预决算。受市政府委托,向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报告财政预算、执行和决算等情况。完善转移支付制度。负责市级预决算公开。
4、按法律法规授权,组织起草税收政策调整方案,开展重大税收政策的调查研究,会同税务部门贯彻执行税收政策,提出税政建议。参与市级社会保障制度的研究制定,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社会保障资金(基金)的财务管理办法,监督社会保障资金(基金)使用。管理市级社会保障资金(基金)财政专户。
5、按分工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负责政府性基金管理,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财政票据。按规定监管彩票资金,监管城市住房资金、住房保障资金和住房公积金。
6、组织制定市级财政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指导和监督市级国库财政业务,按规定管理国库现金。制订政府财务报告编制办法并组织实施。
7、落实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及政策,制定市级政府采购的相关管理办法、制度并监督执行,负责对集中采购机构和其他代理机构的监督管理。
8、拟订和执行市级政府国内债务管理制度和政策。依法制订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制度和办法,防范债务风险。负责市政府债券的发行、使用、管理和监督偿还,指导城区(开发区)政府性债务管理工作。统一管理政府外债。负责组织和管理外国政府和国际金融组织贷(赠)款项目相关工作。负责全市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资金的监督管理工作。
9、牵头编制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年度报告。根据市政府授权,履行市级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职责。拟订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制订需要全市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和支出政策。
10、负责制订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和办法,收取市本级企业国有资本收益,负责审核、汇总编制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将政府收支预算、部门和单位预算、政策和项目全面纳入绩效管理,构建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实现预算和绩效管理一体化。
11、负责办理和监督市级财政的经济发展支出、市级政府性投资项目的财政拨款,参与市级建设投资有关工作。
12、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服务全市产业发展,负责制定产业发展财政政策,按有关规定管理产业发展资金(基金)。
13、负责管理全市的会计工作,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执行国家会计法律法规、准则和制度。指导和监督注册会计师、会计师事务所、代理记账机构及社会审计业务。管理会计人员后续教育。管理、检查社会审计、会计、评估等中介机构及延伸检查相关单位会计信息质量。指导和推进全市注册会计师行业政治建设工作。
14、负责财政支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相关工作。负责巩固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相关工作。监督财税法律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反映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市票据管理制度。负责制订全市财政信息化建设管理制度和技术标准,指导全市财政信息化建设工作。
15、负责市级财政投资评审工作。
16、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17、职能转变
(1)完善政府预算体系,创新调控方式,构建发展规划、财政、金融等政策协调和工作协调机制,强化经济监测预测预警能力,建立健全重大问题研究和政策储备工作机制,增强宏观调控前瞻性、针对性和协同性。
(2)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推进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理顺市级和城区(开发区)收入划分,建立权责清晰、财力协调、区域均衡的市级和城区(开发区)财政关系。完善转移支付制度,优化转移支付分类,规范转移支付项目,增强地方统筹能力。逐步统一预算分配,全面实施绩效管理,建立全面规范透明、标准科学、约束有力的预算制度。全面推行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清单管理,完善监督制度。落实中央、省有关金融企业出资人职责和国有资产管理职能。
(3)防范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规范举债融资机制,构建“闭环”管理体系,严控法定限额内债务风险,着力防控隐性债务风险。
第二部分 机构设置情况
黄石市财政局本级为一级预算单位,由局机关、5个直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合并编制报表。局机关内设22个机构,分别为:办公室、调研科、信息科、综合科、法规税政科、预算科、国库科、经济建设科、行政政法科、科教和文化科、社会保障科、农业科、农村科、预算绩效管理科、资产管理科、财政监督检查科、金融科、政府投融资和债务管理科、产业发展科、会计科、投资评审科、政工科。
局直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5个。分别为:黄石市国库集中收付局、黄石市非税收入管理局、黄石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黄石市预算编审中心、黄石市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收益征管办公室。
第三部分预算收支及增减变化情况
(一)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黄石市财政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主要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24年度收支总预算3675.8万元。
其中:1、收入预算情况。2024年部门预算总收入3675.8万元(市财政局5个下属二级事业单位与市财政局机关统一核算),比上年预算增加210.62万元,增长6.08%。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675.8万元,占总收入的100%,包括经费拨款3675.8万元。
收入增加原因:①2023年新进10名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有所增加;②2024年职业年金单位部分由虚账变为实账,将在职人员职业年金单位应缴部分纳入2024年度部门经费预算,社会保障缴费增加;③退休人员增加,退休费及医疗费补助随之增长。
2、支出预算情况。2024年度支出预算3675.8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210.62万元,增长6.08%。按照支出功能分类本年支出预算构成为: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675.8万元,占本年支出的 100%。按照支出结构划分本年支出预算构成为:基本支出3547.8万元,占总支出的96.52%;项目支出128万元,占总支出的3.48%。
支出变化原因:
(1)基本支出3547.8万元,较2023年增加210.62万元,增长6.31%。一是由于2023年新招录10名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有所增加;二是2024年人员工资总额增长,养老保险、职业年金、住房公积金、工会经费和福利费随之增长;三是2024年新增6名退休人员,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随之增长。
(2)项目支出128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增减变化,与上年预算持平。
(二)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3675.8万元,收入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无政府性基金预算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
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675.8万元,占本年支出的100%。
(三)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规模变化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675.8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210.62万元,增长6.08%。主要原因为:一是2023年新招录10名在职人员、社会保障缴费及住房公积金基数上涨,2024年在职人员经费有所增加;二是2024年新增6名退休人员,离退休人员经费有所增加。
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结构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675.8万元,主要用于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3675.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100%。
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4年预算数为3547.8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210.62万元,增长6.31%。主要是由于新招录10名在职人员、新增6名退休人员,人员经费有所增长。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128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增减变化,与上年预算持平。
(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3547.8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3158.0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582.17万元、津贴补贴487.44万元、奖金835.38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237.87万元、职业年级缴费118.93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268.68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3.98万元、住房公积金238.83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3.28万元、退休费323.15万元、医疗费补助48.35万元。
公用经费389.7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43万元、印刷费8万元、水费4万元、电费6万元、邮电费8万元、差旅费45万元、物业管理费5万元、会议费5万元、培训费3万元、劳务费3万元、维护(修)费2万元、工会经费39.8万元、福利费49.76万元、因公出国(境)费8.5万元、公务接待费10.3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万元、办公设备购置2万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43.65万元,其他交通费用99.73万元。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4年本部门预算中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故无此项预算,与上年一致。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4年本部门预算中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故无此项预算,与上年一致。
(七)项目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预算共安排项目支出128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增减变化,与上年预算持平。
主要包括:本年财政拨款安排12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12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0万元)。
项目包括:1、办公区域管理购买服务。预算经费105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增减变化,与上年预算持平。主要用于市财政局办公区域(含办公楼、附属楼、物业楼及周边区域范围)和公共设施的保洁、安保服务等。
2、政府采购业务。预算经费8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增减变化,与上年预算持平。主要用于政府采购业务学习培训、聘请法律顾问、文件印刷等工作支出。
3、预算绩效管理。预算经费7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增减变化,与上年预算持平。主要用于组织相关绩效专家对年度预算项目资金进行评审、组织第三方中介机构对重点项目支出进行集中会审,开展项目绩效评价工等。
4、财政监督检查。预算经费8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增减变化,与上年预算持平。主要用于聘请中介机构参与监督检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财政监督检查工作的差旅和省内外学习考察、县(市、区)财政监督检查业务培训、财政监督杂志征订。
第四部分 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24年部门机关及下属5家二级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389.74万元,较2023年增加0.74万元,增幅0.19%。主要是因为工资总额增长,工会经费和福利费随之增加。具体预算安排如下:办公费43万元、印刷费8万元、水费4万元、电费6万元、邮电费8万元、差旅费45万元、物业管理费5万元、会议费5万元、培训费3万元、劳务费3万元、维护(修)费2万元、工会经费39.8万元、福利费49.76万元、因公出国(境)费8.5万元、公务接待费10.3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万元、办公设备购置2万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43.65万元,其他交通费用99.73万元。
第五部分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及增减变化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22.8万元(不含市本级招商专项、省下专款及上级激励性转移支付资金的“三公”经费支出),与上年对比无增减变化,与上年预算持平。
(二)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为8.5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增减变化,与上年预算持平。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4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增减变化,与上年预算持平。
(1)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增减变化,与上年预算持平。
(2)公务用车运行费预算4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增减变化,与上年预算持平。
3、公务接待费10.3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增减变化,与上年预算持平。
第六部分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按照现行政府采购管理规定,2024年部门预算中纳入政府采购预算支出合计131.5万元,比上年增加34.26万元,增长35.23%。主要原因是:一是社平工资上涨,2024年新签订物业服务合同,物业管理费有所增加;二是本单位公务车使用年限已久,需要经常维修,2024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中列支的政府采购预算较去年有所增加。
其中:货物类政府采购预算5万元,主要用于购买复印纸和办公设备等;服务类政府采购预算126.5万元,主要用于印刷费、法律顾问服务费、物业管理费、会计服务等;工程类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
第七部分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我单位现有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2台,为2台等值的数据库小型机,价值123.92万元。我单位现有公务车辆1辆,为一般公务用车。
2024年无购置车辆及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安排。
第八部分 重点项目预算绩效情况
(一)项目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24年,黄石市财政局项目支出全面实施绩效目标管理,项目总预算128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增减变化,与上年预算持平。根据以前年度绩效评价结果,优化办公区域管理购买服务、预算绩效管理等项目支出2024年预算安排,并进一步改进管理、完善政策。重点项目预算绩效具体情况:
1、项目名称:办公区域管理购买服务。
2、项目概况:该项目为常年性项目,2024年预算支出105万元。通过该项目的实施,可确保办公环境的安全及整洁,同时提升政府机关服务形象。
3、项目内容:主要用于市财政局办公区域(含办公楼、附属楼、物业楼及周边区域范围)和公共设施的保洁、安保服务等。
4、立项依据:市政府秘书一科(2018)71号市领导批示。
5、实施单位:广东珠港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黄石分公司。
6、项目期:该项目为常年性项目。
7、年度预算安排:2024年预算安排105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增减变化,与上年预算持平。其中,105万元资金来源为当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8、2024 年度项目绩效总目标:通过本项目的实施,保证办公楼及周边区域干净、整洁,保障办公环境安全。
产出指标:项目总成本≤105万元;设置保安门岗4个;白天当班人员4个;夜间当班人员5个;巡逻频次12次/天;应急电话保持通话时间24小时/天;全天值守时间365天;保洁工作抽查合格率>95%;安保工作抽查合格率100%。
效益指标:提升机关服务形象;优化政府机关办公环境。
满意度指标:服务对象对办公区域管理服务满意度>98%。
(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批复表
第九部分 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一) 对空表的说明:
1、2024年本部门(单位)预算中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无数据,与上年一致。
2、2024年本部门(单位)预算中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无数据,与上年一致。
(二)对其他情况的说明
1、政府债务情况说明
2024年本部门(单位)无政府债务,与上年一致。
2、非重点项目绩效情况说明
(1)政府采购业务。该项目预算支出8万元,主要用于政府采购业务学习培训、聘请法律顾问、文件印刷等工作支出。
2024年度项目绩效总目标:通过本项目的实施,落实采购人主体责任,保证政府采购业务顺利进行,提高采购效率。
产出指标:项目总成本≤8万元;政府采购规模≥100000万元;审查法律文书2次;提供咨询意见5次;投诉发生率≤5%;政府采购信息公开程度100%;一年内完成项目目标。
效益指标:资金节约率≥8%;促进中小企业发展;采购项目规范化达到预期结果的程度≥95%。
满意度指标:服务对象满意度≥95%。
(2)预算绩效管理。该项目预算支出7万元,主要用于组织相关绩效专家对年度预算项目资金进行评审、组织第三方中介机构对重点项目支出进行集中会审,开展项目绩效评价工作等。
2024年度项目绩效总目标:通过本项目的实施,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产出指标:评价项目数10个;评价项目资金总量100000万元;第三方绩效评价报告质量评审合格率≥80%;投诉发生率≤5%;一年内完成项目目标。
效益指标:促进财政资金合理分配;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提升政府公信力和公众形象。
满意度指标:群众对财政资金使用效率满意度≥85%。
(3)财政监督检查。该项目预算支出8万元,主要用于聘请中介机构参与监督检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财政监督检查工作的差旅和省内外学习考察、县(市、区)财政监督检查业务培训、财政监督杂志征订。
2024年度项目绩效总目标:通过本项目的实施,推进财政监督检查工作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
产出指标:项目总成本≤8万元;全市监督检查单位60家;一年内完成2024年度检查任务;财政监督工作规范性≥97%。
效益指标:全市财经纪律显著好转;被检查单位违规问题查处率100%;促进全市财务管理制度化、规范化。
第十部分 专业名词解释
(一)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单位运行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三公”经费:指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三)财政拨款(补助)收入:指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以外任务相应安排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是一种政府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