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阅读

黄石市财政局不予行政处罚决定书-黄财采罚〔2023〕1号

来源:黄石市财政局    时间:2024-02-23 15:55

当事人:湖北恩茁信息集成技术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200MA4956G83J

法定代表人:刘洋

地址:黄石市黄石港区湖滨大道142-40号

湖北恩茁信息集成技术有限公司政府采购违法一案,我局立案调查后,依法进行审查,现已审查终结。

一、事实和证据

根据黄石市第三中学向黄石市财政局提交的《关于湖北恩茁信息集成技术有限公司单方原因放弃中标的情况报告》,本机关依法启动对“黄石市第三中学标准化考点系统建设采购项目”(项目编号:HC20220024)的调查。

经本机关调查,当事人于2023年2月7日经评审确定为该项目成交供应商。收到成交通知书后,当事人勘察施工现场时得知该项目施工时间具有特殊性,当事人表示工作人员因身体原因无法夜间施工,拒绝与采购人黄石市第三中学签订合同。现已查明,当事人在该项目的采购活动中,存在中标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行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以上事实有当事人参与项目的采购文件、专家评审资料、拟定合同范本、询问(调查)笔录等材料为证。

二、不予行政处罚决定、依据及教育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湖北省财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指导规则》第十三条第一款第三项、《黄石市政府采购行政处罚“三张清单”》的有关规定,鉴于当事人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在调查过程中能够积极配合,主动承担责任消除影响,本机关决定对当事人不予处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第三款的规定,告诫当事人今后要加强对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学习,遵守诚实信用原则,依法依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联系人:张燕;联系电话:0714-6208323

联系地址:黄石市杭州东路2号

黄石市财政局

2023年2月22日